我以為,在否定“中國資本主義萌芽”方面,把馬克思“五形態論”視為“單線論”的方法論邏輯就是:把“資本主義”僅僅視為資本主義類型的國家(甚至英國資本主義)或成熟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并由此推出中國不存在發展成為類似英國資本主義的“資本主義萌芽”的結論。的確,無論在明朝中期還是在明清之際,中國都不存在這樣的“資本主義萌芽”。這種看似在邏輯上還能自圓其說的說法,實際上在方法論上留下了“空場”。這里的“空場”是指沒有搞清楚“中國資本主義萌芽”中的“資本主義”到底是指的什么,缺乏對“中國資本主義萌芽”研究的前提性批判。方法論錯了,推導和結論自然也靠不住。不過,這并不能證明馬克思“五形態論”的錯誤。因為,“單線論”扣不到馬克思的頭上。實際上,簡單否定“中國資本主義的萌芽”,會給我們的中國近現代社會的研究帶來一系列無解的問題。
2.對“五形態論”的質疑與對“中國資本主義萌芽”研究的“西方中心主義”的認定
“中國資本主義萌芽”之所以被視為“偽問題”,還與一些人對馬克思“五形態論”的另一個誤解直接相關。目前學界流行著一個觀點,即馬克思的“五形態論”是在“歐洲的經驗”基礎上提出的,對非歐民族沒有意義;如果把“五形態論”推及非歐民族的歷史發展,就是“西方中心主義”,而“中國資本主義萌芽”問題就是“五形態論”推及中國的邏輯結果。我以為,這種觀點不僅把對“中國資本主義萌芽”的研究視為“西方中心主義”的表現,而且實際上也把馬克思的“五形態論”視為一種“西方中心主義”,因為馬克思肯定沒有把“五形態論”的方法論意義限于歐洲(他晚年的“人類學筆記”和“歷史學筆記”進一步印證了這一點)。不僅如此,如果按這種觀點的邏輯而推之,那馬克思也應把他對資本主義的科學批判和科學社會主義學說限于歐洲,否則,同樣是一種“西方中心主義”。因此,這里有必要對相關問題作一方法論辨析。
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按照上述觀點的邏輯,馬克思的“五形態論”即便在西歐也不具有普遍意義,因為,西歐有不少民族就沒有經歷過奴隸制。關于這一點,馬克思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就已經講得很清楚了。這說明,在馬克思那里,“五形態”并不是指每個民族或民族國家必須遵循的同一發展程序,而是指人類世界歷史發展的不同階段的性質。關于這方面的問題,我已經在有關著述中作了詳盡的論證,在此故不贅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