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國地質大學(武漢)黨委副書記 成金華
人們進入并定居于城市,是希望有更好的發展和生活,因而宜業宜居是對城市的基本要求。宜業又宜居的城市,開發強度適當,生產、生活和生態空間有機融合,人們求學、就醫、購物和出行方便,休閑和交流空間充足,環境質量有保障。但在工業化、城鎮化快速推進過程中,不少城市出現了過度開發、交通擁堵、環境污染、生活成本快速攀升等問題,宜業宜居水平不高。事實表明,只有大力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形成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才能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讓城市宜業又宜居。為此,應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科學規劃城市建設規模和開發強度。不同地區資源稟賦和環境容量不同,所處的工業化和城鎮化階段不同,面臨的資源環境問題不同,生態系統的自我修復能力不同。城市發展要以保持大氣、水資源、土地資源和其他生態資源的健康狀態為基本前提。城市建設占用綠地和水域,會影響生態環境。如果城市規模盲目擴張、開發強度過高,資源環境難以承載,就會破壞生態平衡。因此,應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科學規劃城市建設規模和開發強度。
促進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緩解大城市資源環境壓力。目前,一方面是大城市資源環境承載力接近極限,“城市病”日益嚴重;另一方面是城市間分工協作不夠,中小城市發展潛力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應通過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加強城市之間、區域之間的分工協作,緩解大城市資源環境壓力,挖掘中小城市發展潛力,提高城市集群發展水平和效益。
優化大城市空間開發格局,改善人居環境。很多大城市中心城區開發強度大,交通擁堵,噪音嚴重,休閑和交流空間不足;郊區建設低密度蔓延,用地效率不高。大城市工業園區、居住區和商業區規模較大且相距較遠,人們生活不便,又增加了交通壓力。應合理規劃大城市城區邊界,建設有生態空間隔離的多城區中心,形成功能完備、職居合一、產城一體的城市空間格局,提高城市宜業宜居水平。
細化生產過程和消費過程的環保標準,促進生產者和消費者自律。我國城市環境保護措施還不夠精細,缺乏環保標準,而且有標準不執行、違法違規處理偏輕等現象依然存在。應健全和細化環保標準,并將其落實到生產、流通和消費全過程,讓每個企業、每個社會組織、每個家庭和每個人都自覺遵守環保標準。完善環境保護公眾參與制度,強化行為主體對環境保護的責任意識和主人翁精神,促進公眾關心城市環境問題,并在生產和消費過程中嚴格自律。
健全生態文明考評體系,促使地方政府統籌好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在過去相當長一個時期,地方政府考評體系中經濟發展指標所占的權重較大,生態環境保護指標所占的權重較小。加快治理“城市病”,提高城市宜業宜居水平,必須建立健全生態文明考評體系。應糾正GDP至上的政績觀,加大生態文明績效在考核中的權重,促使地方政府統籌好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積極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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