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財政政策要適應新常態
積極的財政政策如何適應新常態,推動經濟健康平穩增長?
樓繼偉認為,首先要保證一些重點支出。在嚴控“三公”經費增長,及時壓減收入高增長時期支出標準過高、承諾過多不可持續支出的同時,相應提高均衡性轉移支付的支出,給地方更多自主可支配財力。比如,按照脫貧目標增加扶貧方面的支出;壓減了小、散項目,并安排了5000億元中央基建支出,集中用于屬于中央事權的、跨域的、公益性比較強的重大基建項目。
同時,今年還安排1000億元專項獎補資金,支持去產能過程中人員安置方面的支出。“今年預算安排了500億元,明年準備再安排500億元。”樓繼偉說,根據各地完成去產能任務的情況、安置職工的人數、當地財政困難程度等情況,這個數字也可以調整。
2016年,政府新增債務額度為1.18萬億元,比去年6000億元擴大了近1倍,新增債和置換債出現“雙升”,還有無赤字空間、如何控制財政風險?
“有沒有赤字空間,關鍵看赤字用來做什么以及財政政策做適度支撐之后經濟的恢復能力。”樓繼偉說,財政部對赤字的使用保持著“黃金原則”,也就是債務用于資產支出,留下很多優良資產,而非用于基本支出,通俗地說就是,借錢可以買房子,但“吃飯”要靠發工資。
“在保持防風險這條底線的同時,還要防止地方政府在預算法規定之外出現新的債務口子。”樓繼偉說。
簡單提高起征點是不公平的
個人所得稅改革一直是老百姓關注的熱點話題。個稅起征點會不會提高?
對此,樓繼偉解釋說,所謂起征點,就是工薪所得減除的費用標準,之前曾多次上調過這一費用減除標準。事實上,和絕大多數國家不一樣,我國實行的是分項征收的個人所得稅,但改革方向應當是綜合所得的減除標準。因此,在“老框架”下繼續提高起征點是不符合改革方向的。
“直白地說,簡單提高起征點是不公平的。”樓繼偉分析,一個月收入5000元的人,可以把日子過得不錯。如果還要養孩子、贍養老人,就非常拮據。所以統一減除標準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項下繼續提高減除標準不符合我們的改革方向。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個人所得稅改革一直想做,為什么還未做到?
“太復雜了!現在有11項個人所得收入,要將其綜合在一起。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工薪項下的扣除,而是說要做分類的一些扣除。”樓繼偉舉例,比如,個人職業發展、再教育費用的扣除;再如,撫養一個孩子,處于什么樣的階段,是義務教育階段還是高中、大學階段,都要給予扣除。稅法對此總要有統一的標準。
“另外,還需要健全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對一些相關法律進行修改。”樓繼偉說,按照全國人大立法的規劃和國務院的要求,今年要把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法的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審議。接下來,更復雜的在執行方面,根據條件分步實施,先做一些比較簡單的部分,隨著信息系統、征管條件和個人習慣的建立,再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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