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樹立共建共享、責任共擔的意識
第三,切實構建合理的責任分擔機制,確保社會保障制度在共建共享中實現可持續發展。國民福利的發展呈剛性增長態勢,而政府財力卻無法持續擴張,這一矛盾決定了必須樹立共建共享、責任共擔的意識,在政府、企業、社會、個人之間構建合理的責任分擔機制,不斷壯大社會保障的物質基礎。當前,社會保障領域中政府、企業的負擔偏重,社會、個人的負擔偏輕,市場力量很少得到發掘;在政府責任中則是中央偏重、地方偏輕,在企業負擔中亦因相關制度的地區分割而呈現出地區不平等現象。這種失衡的責任分擔格局必然會危及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必須統籌考慮均衡責任分擔機制。唯有人人參與、人人盡責、共建共享,才能確保制度發展的理性,避免不良的制度安排貽害子孫后代,并實現可持續發展。
總之,促進社會公正、增進人民福祉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決定中被明確定位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發點與落腳點,十八屆五中全會更是明確提出共享發展的新理念,在國務院編制并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查的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 中,“持續增進民生福祉,使全體人民共享發展成果”是“十三五”時期主要目標任務之一,并提出了一系列支撐發展的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一個公平取向、覆蓋全民、保障適度、權責清晰、運行高效、可持續的新型社會保障體系的建成,必定成就民族復興的“中國夢”和“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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