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天津大學法學院刑事法律研究中心成立大會暨“留守兒童、流動兒童面臨的社會問題與法律對策”學術研討會在天津召開。來自全國人大、最高法、最高檢、民政部、團中央、全國婦聯以及高等院校的20余位專家學者圍繞會議主題進行深入研討。
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宋英輝表示,留守兒童問題已是我國重要社會問題。2013年全國婦聯發布的《我國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狀況研究報告》顯示,根據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的樣本數據推算,全國有農村留守兒童6102.55萬,17歲以下城鄉流動兒童3581萬,兩者約占全國兒童三分之一。這給未成年人保護和犯罪預防帶來難題。對此,宋英輝提出,應當把握“一個核心、兩個關鍵、幾個重點問題”。“一個核心”,就是把未成年人保護和犯罪預防在觀念和行動上作為國家發展戰略中的重要內容。“兩個關鍵”,一是完善法律體系、健全制度。目前關于未成年人權利保護的法律過于分散,且剛性不足,構建完善相關制度需解決兒童福利問題、監護問題、政府責任問題、家庭教育問題、未成年人犯罪的處理問題等。二是解決好專門機構問題。要有牽頭機構,對各個部門進行整合協調,防止推卸責任。“幾個重點問題”,是指將未成年人保護問題作為國家發展戰略中的宏觀問題,在此之下重點解決不良行為、校園暴力、留守、流動兒童早期干預、涉嫌犯罪的轉向等幾個突出問題。
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副司長倪春霞表示,在考慮我國農村留守兒童、流動兒童面臨的社會問題及工作對策時,要處理好幾個問題:一是加強家庭責任和政府責任,尤其是家庭責任。二是強調心理關愛和緊急保護。留守兒童遇到緊急、嚴重情況時,應強制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通知其父母必須返回,否則就另行指定監護人,然后再送到民政部門。這種緊急保護方式是為了防止極端事件的發生。三是流動兒童流出地和流入地相關部門都要負各自的責任。四是政府力量和社會力量要齊抓共管,等等。
與會者共同發起了《全社會都來關愛留守、流動兒童倡議書》,提出關注關心留守、流動兒童事關國家和民族的未來,應當堅持法治治理模式,加快兒童保護立法步伐;凝聚社會各方力量,確立多元主體系統治理;充分體現人文關懷,對留守、流動兒童實行綜合救治;多措并舉,構建留守、流動兒童源頭治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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