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上海市委黨校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沈士光
核心觀點:在對本市的交通道路進行三周的大整治后,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的違法現象大為減少。這種強有力的執法態勢,倒逼一些市民改變長期以來的出行陋習。從公共治理的角度看,建立交通秩序的長效機制最主要最根本的途徑是依靠全體市民養成良好的交通出行的習慣,然而在當前大整治期間,嚴格的管理、依法處罰等逆向激勵手段也是必要和必須的
在對本市的交通道路進行三周的大整治后,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的違法現象大為減少。這種強有力的執法態勢,倒逼一些市民改變長期以來的出行陋習。人們期望能將整治成果持續下去,也擔心一旦大整治行動結束后,這一頑疾又會死灰復燃。從公共治理的角度看,建立交通秩序的長效機制最主要最根本的途徑是依靠全體市民養成良好的交通出行的習慣,然而在當前大整治期間,嚴格的管理、依法處罰等逆向激勵手段也是必要和必須的。
逆向激勵手段一定要運用到位
交通大整治開始以來,本市警方依法采取了一系列嚴查嚴打的政策措施。比如警方公布了因酒后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因交通肇事逃逸而被“終生禁駕”的36人“黑名單”,發布了當下嚴查的39種違法行為,其中16種涉及與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交車大間隔、出租車拒載等市民投訴強烈的違法行為,嚴查過期臨牌,并對這些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警方動用了高科技的移動電子眼技術手段,對本市大街小巷的路面進行不間斷地巡查,力度之大實為罕見。這些接二連三的政策行為反映了警方“動真格”、“真見血”和“不留情”,市民猛然發現平日里溫文爾雅的上海警察,變得嚴肅了,變得“一本正經”了,嚴格得似乎有些“冷酷”。然而,也正是這些空前有力度的舉措有效地遏制長期來一些市民行車出行的陋習,本市交通秩序和面貌有煥然一新之感,更為重要的是,人們看到期盼已久的與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相匹配的人文素養,絕大多數的市民是真心擁護和贊成的,也在全力配合。
毋庸諱言,一些市民交通出行陋習不是一天兩天形成的,而是長期日積月累的,也不是一人兩人的個別現象,甚至可以說這種陋習已成風成俗。在這種情況下,必須運用依法懲罰等逆向激勵手段,不僅力求使抵制和排斥行為的行為主體收益為零,而且要加大制裁和懲罰的力度,使之支付高額成本。如果制裁和懲罰力度不夠,往往會產生逆強化,使抵制和排斥的行為更變本加厲;如果我們讓交通違法行為付出的代價太低,這樣會形成反向激勵,不僅不能遏制,反而會強化其行為,不但會“法不責眾”,而且會“眾起責法”,挑戰法律的底線和尊嚴。因此,嚴查嚴打的嚴格管理逆向激勵手段的運用一定要到位。
需要指出的是,大部分市民對警察處罰自己的交通違法行為表示服從和順應,但是我們應該看到,這仍屬于中低層次的接受反應。如果不從根本上改變自己的行為模式和習慣,整治的成果短期內可以維持,但無法徹底改變行為主體背后所隱藏的壞習慣和抵觸情緒。
要使遵守規則內化為價值體系
嚴管是交通大整治初期所必要的,但從公共治理的立場來說,在經過一段時間的整治行動后,必然會適時地實現由逆向激勵向正向激勵的轉變,并逐步加大執行成本遞減和回報遞增的幅度,人們改變陋習行為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在上升,從表面的服從和順應轉化為認同到內化,這是有效公共政策的應有之義。我們必須認識到,在交通大整治的過程中,處罰者和被處罰者不是“罪與罰”的關系,也不是“貓和老鼠”的關系,更不是“冤家對頭”的關系,治理者和被治理者具有諸多一致性,比如治理目標的一致性,共同關切的一致性,以及文明行為意愿的一致性等等。
我們欣喜地看到,已經出現了社會各方多管齊下,為創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的環境盡心出力的做法。如巴士集團聯手交警集中開展主題為“糾陋習、降違法、保通暢”的交通違法整治活動,以最嚴標準、最嚴稽查、最嚴管理,集中整治公交駕駛員交通違法陋習。相關行業的自律行為既是借用了整治的“力”,也形成了行業自身正能量的“勢”。又如交通文明志愿者,每天早晚高峰,分布在各個路口,積極開展文明出行宣傳,并參加勸導交通不文明行為等,他們中有普通市民,有孩子家長,還有機關事業單位的公務人員。又如公安交通部門在這次交通大整治活動中,對交通堵點和停車難的原因有了更切實的體會,尋找不合理道路標識,拓展學校、醫院等公共場域的停車資源,著手思考和布局道路擴容的計劃,重新規劃交通資源,提高公共道路的通行能力等,這些都是交通整治“補短板”的可喜成果。
我們也期望全體市民形成一個多方“增援”文明出行的態勢。畢竟對處罰的服從和順應是表面的、被動的和消極的,而認同和內化才是深層次的、主動的和積極的。要形成交通秩序長期有效的維護機制,必須依靠市民的自覺意識和良好行為。慣性力量非常固執,有些行為主體的行為在初始步入正常運行軌道時容易偏離,如果這種偏離成為集體選擇的行為傾向,整治成果將得而復失,再要進行一次類似的整治,其效果往往會出現邊際遞減效應。面對這些不確定的因素,每個市民都應該具有“增援”意識,使得遵守規則成為社會成員普遍的集體意識和意志,最終內化為一種價值體系。以此作為良好交通秩序實現的基礎,真正將良好的交通秩序生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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