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憲法序言對中國人民大眾的權利來源說得十分清楚:“以毛澤東主席為領袖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各族人民,……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從此,中國人民掌握了國家的權力,成為國家的主人。”這個判斷從本質上講,是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的科學判斷,并不需要用宗教神學以及唯心主義的自然權利、自然法理來論證。
對于中國現行憲法,一些憲政學者一方面主張“最好做一次全面修改”,另一方面又主張“憲法至上”,總而言之就是主張借用唯心主義的自然法理論,使他們認同的資本主義憲法能夠在中國獲得至高無上的地位。
顯而易見,這一點沒有行得通的余地和可能。中國的憲法,當然是、也只能是無產階級領導的人民大眾的意志和利益的徹底體現,憲法要對人民意志唯命是從。
只要弄清楚了憲法與人民的關系,中國共產黨與憲法的關系也就一清二楚了。當中國共產黨全面貫徹為人民服務理念時,中國共產黨就是人民大眾利益和意志的代表者。將憲法與黨的領導和人民意志相割裂,根本不符合馬克思主義。 【詳細】
《珠海經濟特區人才開發促進條例》起草組組長、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院長 吳江:最好的人才環境是法治環境,最穩定的實現方式是用法律抓第一資源。人才是強國之本,是第一資源。擁有怎樣的人才資源,決定一個國家的未來。珠海運用特區立法權,既能做到人才隊伍建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也有利于更好地用戰略思維謀劃人才工作、用科學制度保障人才工作。要用高端人才喜歡的方式與他們對話。現在很多地方提出一把手抓第一資源,以顯示對人才的重視,殊不知很多科研人員最怕見領導,而且領導們的承諾也不見得都能落到實處。《條例》堅持創新先行,結合了珠海科學發展的迫切需要,已將行之有效的人才實踐經驗上升到法規層面。有利于在珠海營造人才發展的良好環境,增創特區發展新優勢,并為廣東乃至國家的人才法制建設積累經驗。
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李偉輝:港澳的風投、獵頭公司可以在珠海開設獨資公司,提供更加專業化、國際化的人才服務。從主要依靠專家評審到借力風投甄別發現,珠海市在過去幾年的實踐中不斷創新人才評價模式,把很大一部分選擇權交給市場,引才前就實現人才、資本的有機對接,實實在在提高了引進人才與團隊的效益,昭示著新模式的良好前景。
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劉斌:把人才開發工作全過程的關鍵環節和關鍵節點都提到法律層面上來講,這樣是用科學制度保障人才工作,也有利于促進珠海人才隊伍的建設發展。構建公正高效的糾紛解決機制和權利保障機制,妥善解決人才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有效保護各類人才的合法權益,以形成吸引人才、培養人才、廣納賢才、人盡其才的生動局面。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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