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符合國情、民情的法律文化才真正具有生命力】
北京行政學院法學部王菲指出,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差異,可以歸為民族性、文化性、地緣性的差異。世界范圍任何一個國家的傳統法律文化,反映著一個國家、一個民族長期以來因為自然地理環境、人文社會發展等諸多因素共同作用下對于其法律理論認識和實踐經驗的總結,都是經歷了歷史的選擇和考驗,適應該國國情并融入民眾血液中的精神認知。中國的傳統法律文化,有著五千年的傳承,被中國人世世代代尊重并沿襲下來,甚至依然對現代中國產生著深刻影響。今天的中國正處于向法治國家邁進的巨大轉型期,一切都在發生著變化,包括法律觀念在內。我們的確不能簡單地判定中西法律文化孰優孰劣,更不能絕對地放棄傳統而全面移植,傳統法律文化客觀上存在適應時代進步要求的問題,但同樣應該意識到,符合國情、民情的法律文化才是真正具有生命力的,才是真正被需要的。
摘編自《檢察日報》
【陳厚:國家治理現代化不是西方化】
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陳厚表示,有人認為:“國家治理”“現代化”等概念和理論都來自西方,因此,我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方向就是西方化。對這種錯誤觀點需要科學辨析、正本清源。毋庸諱言,西方國家在現代化和現代國家治理上起步較早,形成了一些規律性認識和有益成果。我國在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過程中,也吸收借鑒了西方國家的一些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但正所謂百里不同風、千里不同俗。中西制度不同、歷史傳承和文化傳統各異,因而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路徑也不會一樣。具體來說,我國與西方的國家治理現代化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不同:基本制度設計不同、核心領導力量不同、思想道德基礎不同。
摘編自《人民日報》
【周躍輝:以參與建設“一帶一路”為契機提升內陸開放型經濟水平】
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教研部周躍輝撰文指出,我國內陸地區尤其是西北地區以參與建設“一帶一路”為契機,加快提升內陸開放型經濟水平是現實的重大選擇:一是加強政策協調機制建設;二是建立健全投融資體制;三是完善經濟政治風險管控機制;四是強化國際化人才培養機制;五是推進生態保護聯動機制。
內陸地區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是一個動態的發展過程。未來一段時期,我國應當更多地從國家層面助力內陸地區發揮各區域的比較優勢,破解各種體制機制障礙,聚集更多高端要素資源,使其在更高起點上提升開放型經濟水平。
摘編自《中國經濟時報》
(光明網記者 康慧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