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教師 唱小溪
社會創業目前正在全球范圍內成為方興未艾的創新創業發展領域。在我們新時代的大舞臺上,“青年是整個社會力量中最積極、最有生氣的力量”,帶著歷史自覺和對社會的敏銳關切,中國青年的創新創業作為不僅在經濟領域廣泛而活躍地展開,而且在社會創業領域也越來越多地展現出勃勃生機。如上海財經大學中國社會創業研究中心新近的相關調查顯示,中國社會企業創業群體中,30歲以下及30-39歲的社會企業家占比分別為25%和38.7%,“80后”們成為我國社會創業的絕對主力。
所謂社會創業,即以商業創業的方法和過程去解決社會問題、增進社會公益、服務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同時,以社會創業為職能的企業主體則被稱之為社會企業。社會企業是介于商業企業與非營利社會公益組織之間的一種組織形態,具有典型的混合性特征,注重社會性與商業性的兼容創新。相對于一般意義上以追求經濟盈利為目標的商業企業而言,社會企業的主要功能及根本目的是服務社會發展、實現社會目標;相對于傳統的非營利公益組織而言,社會企業又具有企業的法人屬性和商業運作能力,不以盈利為目的而在于通過商業運營實現基礎性盈利,以支持社會企業自身的存續發展(使其本身不成為社會福利的負擔)。
社會創業與社會企業最早發端于上世紀80年代的美國,隨著新自由主義經濟政策在西方的大行其道,一方面政府對非營利機構及社會福利事業的投入和資助大量削減,另一方面政府出臺多項鼓勵公民創業活動的稅收優惠政策,這些政策環境推動了社會創業的興起與持續發展。目前全球社會企業的業務功能范疇,總體而言也主要圍繞著減少貧困、消除不平等、保護環境與能源的可持續性、醫療健康、就業民生等方面展開。
中國的社會創業企業大多于2000年之后成立,自發自覺地協同我國經濟社會轉型升級、全面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活躍而有序地發展起來。不僅青年群體成為我國社會創業最活躍的先鋒力量,很多大學也自覺擔當起研究社會企業前沿、培養支持社會創業青年人才的責任。除了在高校已設有的創業學院、創新創業研究中心等平臺上充實社會創業項目之外,一些具有突出人文社科與經濟管理學科優勢的高校,還專門成立了聚焦社會創業的研究與教學平臺。
當然,在青年力量銳意創新作為的社會創業和社會企業實踐中,仍有很多問題和課題需要破解和優化。比如,有關我國社會企業合法性界定和規制的問題。當前我國相關法律尚未形成對社會企業的明確定位,其注冊形式就存在著較高的多樣性,公司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基金會法人、事業單位法人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屬性定位混雜發散。相應地,社會企業的治理結構安排,在企業化的董事會治理與事業化的理事會治理模式之間,如何定位選擇或兼容其優勢等實踐仍在探索之中。再如社會企業的融資約束問題,其非完全盈利化的屬性使得一般意義上的創投、風投機構缺乏內在經濟激勵,捐贈融資實際上又主要定向于非盈利組織,相對對位的公益創投資金當前在我國的數量規模都偏小,公益創投機制亟待配套發展、包容性的金融體系有待完善優化。在具體運營管理層面,如何平衡好經濟性的自營保障能力與社會性的業務功能發展這一主線命題,將對社會企業在業務開發、市場與公共關系、組織與人力資源機制、財務財稅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新的要求。
我們相信,隨著中國青年在社會創業領域的不斷奮進和探索實踐,伴隨著國家及社會各方共同的認知深化和協同發展,這些問題都將迎刃而解,并共同開創出符合新時代特點、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創業與社會企業成長成功之路,使社會創業成為中國青年創事業、干事業的重要路徑和選擇之一,為人民的美好生活、為民族的偉大復興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