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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敬畏(中共浙江省委黨校(浙江行政學院)研究生部教授)
鄉鎮(街道)既是基層政權服務群眾的末梢,也是推進基層治理的基本單元。加強鄉鎮(街道)服務能力建設既是持續推進民生福祉“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動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環節。鄉鎮(街道)服務能力提升是基層政權職能結構的系統性變革,而不能簡單理解為權力下放、任務下移、資源下沉。新時代,加強鄉鎮(街道)服務能力建設要以持續增進民生福祉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從服務意識提升、服務職能和機制轉變、服務主體多方參與、服務技術保障等諸多方面進行系統改革,著力提升鄉鎮(街道)的服務謀劃能力、服務創新能力、服務供給能力、群眾工作能力,進一步夯實各級社會工作部的工作基礎和“寓管理于服務”的治理現代化的理論根基。
服務意識強化是加強鄉鎮(街道)服務能力建設的前提。按照現行憲法和法律規定,鄉鎮(街道)是基層政權,其職能涵括管理和服務。然而,鄉鎮(街道)在職能發揮過程中,往往從管理和治理的角度面對群眾,其對群眾的服務意識未能完全彰顯。無論是從中國共產黨的宗旨出發,還是從新公共管理學的服務理論出發,鄉鎮(街道)服務意識提升都是亟須面對的理論與實踐問題。中央及各級社會工作部這一新的機構設置,正是呼應提升基層服務群眾理念的制度舉措。
一是持續強化鄉鎮(街道)的服務意識。鄉鎮(街道)服務內容繁雜、服務對象多樣、服務要求提高,而部分鄉鎮(街道)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卻難以適應群眾需求,這就需要牢固樹立執政為民理念,及時解決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從服務需求發現機制、服務提供供給機制和服務評估機制等層面入手,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二是深入基層村社匯聚民意。提升鄉鎮(街道)服務能力要求鄉鎮(街道)工作人員深入基層、深入一線,主動聽民意、訪民情、聚民智,將黨的方針政策及時讓群眾知曉,凝聚發展強大合力。加大對基層各類特殊群體比如五保戶、殘疾人等的走訪力度,換位思考,以共情提升服務意識。三是強化鄉鎮(街道)廉潔意識。以更加嚴格的考核機制倒逼鄉鎮干部的服務意識。各區(縣、市)紀委、效能辦等部門應持續大力糾正“四風”問題,切實改進基層干部和群眾關系,保持基層鄉鎮干部的服務初心。
職能和機制轉變是加強鄉鎮(街道)服務能力建設的關鍵。改革開放以來,從最初的征收稅費和計劃生育到今天的服務群眾,鄉鎮(街道)的工作重心和職能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結構的深度轉型而逐步改變。在職能轉變過程中,“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的現象并未得到徹底改變,鄉鎮(街道)的職責任務依然不斷加重。鄉鎮(街道)的精力主要用于完成各種來自上級的評估、任務,無法集中精力謀劃如何服務本行政區域的群眾和事項,與持續增進民生福祉的要求形成矛盾。而中央及各級社會工作部的成立,為鄉鎮(街道)持續推進職能和工作機制轉變提供了契機。
一是在放權賦能過程中賦予鄉鎮(街道)一定的彈性空間。考慮到我國基層鄉鎮(街道)服務能力千差萬別、服務手段類型多樣,這就要求服務政策的執行也要因地制宜、分類推進。因此,在政策執行的末梢環節,應賦予鄉鎮(街道)在法律法規積極授權或消極默許的范圍內的相應職責,充分考慮群眾的具體利益訴求,避免一刀切,更好保障基層群眾利益,持續增進民生福祉。二是優化鄉鎮屬地管理。屬地管理有助于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但容易造成一些職能部門把責任轉嫁到鄉鎮(街道)。建議中央及各級社會工作部門出臺有關政策,明確規定屬地管理事項責任清單,系統解決屬地管理事項責任邊界不清問題。三是健全鄉鎮(街道)與職能部門協同推進工作機制。強化鄉鎮(街道)服務的多方配合協同推進機制,加強鄉鎮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推動部門之間政策銜接、工作對接、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多部門合作解決好當前鄉鎮(街道)面臨的權責錯配問題。
多方力量參與是加強鄉鎮(街道)服務能力建設的重點。新時代,基層群眾服務要求日益提升,服務內容日益增多,鄉鎮(街道)服務供給內容多、范圍大,超出部分鄉鎮(街道)服務供給的能力和水平。而多方主體的參與既能解決鄉鎮(街道)服務供給的預算約束,也能有效激發群眾積極參與基層治理,從而構建和實現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中央及各級社會工作部的成立,則為構建多方參與格局提供了體制保障。
一是牢固樹立大社工理念,加大鄉鎮(街道)服務類社會組織培育。完善各類社會組織承接鄉鎮(街道)職能的有關辦法,推動鄉鎮(街道)加強政策輔導和人才培訓等工作,支持社會組織發展。將適合社會組織承擔的鄉鎮(街道)服務管理職能和基層服務事項,盡可能以公益創投、專項委托等方式交由社會組織承擔,積極轉變鄉鎮(街道)政府職能,由“花錢養人”向“花錢辦事”轉變。二是積極引導社會工作介入鄉鎮(街道)服務能力建設。鄉鎮(街道)工作貼近民眾,與社會工作的內涵深度契合。因此,一方面,運用社會工作的專業價值觀,促進基層鄉鎮(街道)服務人員工作理念從“管理者”向“促進者”轉變;另一方面,運用社會工作科學助人的理念方法,提升鄉鎮(街道)服務工作的專業技術含量,建立互助幫扶、互助助人的新型工作模式。三是激發基層群眾的自我服務能力。引導基層群眾開展多層次的基層民主協商實踐,建立主體廣泛、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環節完整、規范有序、行之有效的“參與型”民主協商體系。使鄉鎮(街道)轄區內的企業、社會團體積極參與志愿服務,在促進精神文明建設、推動社會治理創新、增進民生福祉、推動社會進步等方面作出更大貢獻。
數字化建設是提升鄉鎮(街道)服務能力建設的基礎。新時代,“人少事多”成為制約鄉鎮(街道)服務能力建設的關鍵。充分利用數字化技術,既能有效化解鄉鎮(街道)“人少事多”困境,也能有效解決為基層群眾服務過程中的“供需錯位”問題。
一是持續完善鄉鎮(街道)服務的數字化信息基礎設施。以政府數字化轉型為基礎,進一步完善、更新鄉鎮(街道)政務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技術設備水平,實現鄉鎮(街道)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標準統一、資源集約、利用高效、安全可控,推動基層政務信息基礎設施適應數字政府建設需要。二是優化鄉鎮(街道)服務的網上辦理流程。結合全國層面數字化標準規范和業務數據工作規范,著力解決部分在線政務系統的辦事模塊缺乏、局部信息孤島等問題,加快政務信息數據資源互認共享,提高基層鄉鎮(街道)服務的智慧化水平。三是加強鄉鎮服務人員的數字化信息化業務培訓。通過專題培訓、經驗分享、專家咨詢等多種形式,使基層鄉鎮(街道)工作人員熟悉數字化信息化業務內容、流程,建立一支數字化信息化業務能力較強的鄉鎮專業化信息隊伍,提高基層鄉鎮(街道)工作的數字化、信息化水平。
加強鄉鎮(街道)服務能力建設,不僅僅是政府放權賦能、職能結構轉變的簡單調整,更是新時代進一步增進民生福祉、實現以人民為中心這一宗旨的重要實踐。只有把鄉鎮(街道)服務能力建設放到中國式現代化和民族復興的大局中,著眼于增強服務意識的前瞻性、服務政策的系統性和服務需求的針對性,寓管理于服務,才能真正推動基層鄉鎮(街道)的職能轉型,實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