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光明網理論學術動態導讀關注扶貧、警惕“不平等”的沿襲、農村產權改革的核心與底線、踐行核心價值觀的困境、民族治理政策體系等話題,歡迎網友踴躍參與討論。
【鄭風田:扶貧僅有貧困縣退出機制是不夠的】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鄭風田指出,雖然國務院扶貧辦正在研究國家貧困縣的退出機制,但僅有貧困縣退出機制是遠不夠的,還必須對整個扶貧機制進行重塑。貧困縣的設立是有其合理性的。然而,在三十多年后我國減貧取得巨大成就的今天,現階段的貧困狀況與最初相比已經遠不相同,區域性貧困范圍進一步縮小,并集中于條件極其惡劣的小部分地區,貧困人群即便在縣內也較為散布。以縣為單位的扶貧政策瞄準缺乏精度,而且還帶來嚴重的負面作用,越來越難以適應當前貧困現狀的要求。
未來應該改變目前這種不精確的貧困縣扶貧模式,提高瞄準精度。這些政策應該包括:其一是建立以戶為單位的扶貧制度,提高瞄準精度。其二嚴格全過程監管,建立強有力的監管懲罰機制。其三建立動態評定標準,提高資源利用率。當然也應該建立一些懲戒機制,不能讓那些戴貧困帽子的地方政府不但沒有恥辱感,反倒是生長榮譽感。也要建立對于在扶貧方面一直不作為的懶政行政的處罰機制,不能讓貧困一直持續下去,要建立“脫貧光榮”的機制。
摘編自《北京青年報》
【布吉尼翁:要警惕“不平等”一代一代地沿襲下去】
世界銀行前首席經濟學家、巴黎經濟學院教授弗朗索瓦?布吉尼翁認為,收入不平等只是經濟不平等眾多問題中的一種。我們不能只是執著于用基尼系數來衡量收入分配問題,不平等問題有很多維度,有些問題甚至更加重要。不能只是看到收入不平等,應該更多地去關注機會不平等問題。在中國,人們的目光聚焦在收入不平等問題之上。某種程度上講,收入差距可以通過行業選擇彌補。而財富差距及基于財富差距產生的收入差距則很難彌補。所以,最緊要的就是避免將“不平等”一代一代地沿襲下去。中國的富豪將財富留給子孫,今天的收入不平等可能會演化為明天的機會不平等,社會流動性降低,社會經濟失去活力,這是我們需要警惕的,也正是我們不希望看到收入不平等問題不斷加劇的原因所在。
摘編自《文匯報》
【方志權:中國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的核心與底線】
上海市委農辦研究室主任、市農委政策法規處處長方志權認為,中國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的核心內容主要有三項:一是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二是認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開展“農齡”統計。三是農村集體資產股份量化到人,明晰產權。農村集體所有制是由合作化、集體化形成的一種特殊所有制形態,推進改革要充分考慮農村集體經濟具有排他性、封閉性和漸進性等基本屬性,根據不同階段研究采取不同的目標任務和政策舉措。深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既要解決集體經濟由極少數人支配使用的問題,也要防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改制成果被侵吞。
在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過程中,必須守住“一個堅持、三個做到、四個有利于”的底線,即:堅持集體資產所有權,做到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程序嚴密,有利于城鄉要素資源均衡配置和平等交換,有利于激活農村資源要素和激發農村集體經濟活力,有利于保護農民財產權利,有利于形成農業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的內生動力。
摘編自《東方早報》
【李家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現實困境】
中共中央黨校省部級干部進修班(第55期)“民生與社會建設”研究專題第二課題組(課題組長兼執筆人:天津大學校長李家俊)撰文指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凝魂聚氣、強基固本的基礎工程”,距離“為廣大群眾所理解、認同、堅守、篤行”還有很長的距離,還面臨多重的現實困境。1.內涵解讀不夠深入,缺乏認知統一性和主體適切性。2.宣傳教育方式比較單一,缺乏吸引力和滲透力品德形成要經過知、情、信、意、行幾個階段。3.融入民眾需求還不夠,缺乏感染力和凝聚力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能否真正深入人心關鍵在于其是否真正為大眾所需要,而為民所需的關鍵在于其是否推動了社會問題和民眾切身利益的解決。4.制度建設相對滯后,缺乏制度規約和制度關懷。
摘編自《中國黨政干部論壇》
【劉迎秋:混合所有制經濟建立需滿足四個條件】
中國社會科學院民營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劉迎秋研究員認為,混合所有制的實現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它一定是一個逐漸探索和發展的過程。混合所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前提是產權明晰。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必須滿足以下四個基本條件:第一,一定要能夠保證同股同權。第二,一定要有現代的、科學的公司治理和管理。第三,一定要有嚴格的內外監督。第四,要有充分的開放性和可交易性。
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根本基石是產權的有效組合。這里的產權有效組合,既可以是法人產權與法人產權的組合,也可以是自然人財產支配權與自然人財產支配權的組合,還可以是法人產權與自然人財產支配權的組合。這中間不存在某一產權對另一產權的支配關系,因為各種產權是平等的關系。在這里,只有深刻理解了混合所有制經濟本質和核心是股份制經濟,“怎么混”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摘編自《中國經濟時報》
【楊永純:以法治創新民族治理政策體系】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經濟技術研究咨詢有限公司〈智庫〉總裁、教授楊永純表示,以新的發展語境為宏闊背景的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要求用法律來保障民族團結,運用法律制度和法治思維來創新民族治理政策體系,力求把中國特色民族工作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從而豐富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涵。
我國民族治理政策體系通常著眼于治權下的民族區域和政策領域,因而面臨兩個時代性問題:一是曾經在全國推動民族團結和共同發展的一些制度體系正經歷著特殊挑戰。二是不同國際視角認為中國發展取得成就的同時存在著某些不確定性,導致了國際社會接納中國的國際心理也急劇變遷,中國國內發生的民族問題在國際上常常被放大、妖魔化和丑態化。因此,在國家層面需要通過立法回應各方關切和誤讀,以避免現行政策體系在制度疲憊的情況下面臨民族團結的信任危機。針對民族治理政策體系面臨的時代問題,為強化落實國家在民族團結和邊疆治理方面的法治權威,制訂一部“中華民族團結促進法”顯然是必要的。
摘編自《中國教育報》
(光明網記者蔣正翔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