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光明網理論學術動態導讀關注穿越“中等收入陷阱”、數據資源、完善司法責任制、開放型經濟新體制、食品安全等話題,歡迎網友踴躍參與討論。
【劉偉:制度創新是穿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根本】
北京大學常務副校長、教授劉偉撰文指出,二戰后116個發展中國家,其中只有15個完成了從上中等收入向高收入階段的穿越。完整穿越,從最初的貧困開始,完成這個階段的,世界上只有兩個發展中國家和地區,一個是韓國,一個是臺灣地區。
很多國家到了這一階段但遲遲沒有過去,沒有過去的國家,很多人在研究。核心就是兩個原因:一個是創新力不夠,一個是腐敗。怎么辦?根本就是制度創新。制度創新的根本,一個是經濟制度,一個是政治制度。在我國現階段經濟制度創新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建設解決的根本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市場在資源配置上起決定作用,政府在市場失靈和宏觀領域起主導作用。我們有一個時間表,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到2020年建立一個基本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所有穿越不過“中等收入陷阱”的國家,共同的一點是市場失靈、政府和市場關系紊亂,政府過多地干預市場,結果企業要想獲得機會,不能通過市場競爭獲得,市場失靈不起作用,要找政府官員談判。企業找政府官員談判最有效的手段,很簡單,就是行賄,經濟學叫“尋租”“權錢交易”。這樣,社會經濟體制改革滯后,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配置處理不好,政治改革就會滯后,因為政治改革比經濟改革更艱難。
摘編自《北京日報》
【郭潔敏:數據資源貴在“分享”而不是壟斷】
上海社會科學院信息所研究員、上海社科院“信息社會學”創新型學科首席專家郭潔敏認為,“資源稀缺論”是現代西方經濟學的主流理論之一。它認為世界上的物質資源是有限的,因而永遠是稀缺的。這一觀點固然反映了世界現實,但也在農業時代的“獨占思維”、工業時代的“壟斷思維”基礎上,加劇形成了人們對資源不斷爭奪的思維。然而,當今的信息資源不同于物質資源,它的虛擬和無形使之可以無限增多,不僅不會越用越少,而且是越連接越多,越分享越能“得到”。具體而言,大數據之“大”在于眾多數據的聚合,它以互聯網為平臺,通過無限的“連接”,“聚合”海量的數據,在分析梳理中從似乎不相干的數據中找出“相關性”,從而發現新契機,創造新價值。這無疑顛覆了有關資源的傳統定理,或者說對迄今為止的資源稀缺理論提出了挑戰。
《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將加快政府數據開放共享、推動資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作為第一位主要任務,這是抓住問題的關鍵。然而在現實中,一些單位“信息孤島”現象嚴重。之所以出現這些人為造成的、阻礙信息互聯互通的壁壘,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對信息資源特點的認識,即仍然把信息資源當作實物商品,企圖以信息資源壟斷來爭取“部門利益”。這是非常落后的思維方式。試想:不開放自己的也就不能獲得別人的,不最廣泛地進行連接也就不能最大限度地獲取(信息資源),到底怎樣對“部門利益”有利是很清楚的。
摘編自《文匯報》
【陳光中:完善司法責任制是司法改革的關鍵環節】
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陳光中指出,建立和完善司法責任制是司法改革的關鍵環節。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求公權力行使堅持“有權必有責、權力受監督”原則。司法權雖有其自身特點和運行規律,但也受此原則約束,理應實行司法責任制,以嚴格司法、公正司法,最大限度地防止冤假錯案發生,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司法權威。
完善司法責任制,應以法官獨立審判為前提。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法官獨立審判是法官承擔責任的前提。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的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是就人民法院整體而言的,并沒有明確規定法官的獨立審判地位;完善司法責任制,應以完善法官職業保障體系為基本條件。目前,我國法官管理體制是單一行政管理模式,法官職業素質要求高、任職條件要求嚴,但工資福利及職務保障較低,導致一些法官缺乏職業榮譽感,難以吸引和留住優秀司法人才。因此,應完善法官職業保障體系。
摘編自《人民日報》
【張新紅:信息化是中國發展的最大機遇】國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主任、信息社會50人論壇輪值主席、中國信息化百人會執委兼秘書長張新紅指出,有人說互聯網是一種技術,還有一種人說互聯網是通訊網絡,還有人說互聯網是渠道;也有人說互聯網是一個社會的基礎設施,也有人說,互聯網是一種新的媒體、新的媒介;也有人說,互聯網是一個產業。實際上,未來中國發展互聯網經濟,必須全面考慮這些東西,不能只考慮其中一個方面、一個側面,忽視其他方面。這是我們首先要達成的一個基本共識。
信息產業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戰略性、先導性、引領性的作用不斷加強,推動新的產業形態出現。信息化正在成為越來越多的國家的戰略選擇,下一代互聯網、新一代移動通信、物聯網、云計算、三網融合等都在孕育著信息技術新的更大的突破。信息化與工業化的融合,將大大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提高工業發展質量和效益,孕育更多新的工業形態。信息化是中國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最大機遇,互聯網經濟的發展是中國走向信息社會的重要戰略選擇。
摘編自《經濟參考報》
【陳啟清: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乃因時因勢而生】
陳啟清撰文指出,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做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是涉及我國對外開放體制和政策的一項重大變革。這一變革實乃因時因勢而生。
這種時和勢正是中國對外開放所面臨的自1978年始30年來未有之大變局。從外部看,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給世界造成了巨大震蕩,國際經貿格局和規則體系正經歷新一輪重構。國際貿易體制和規則加速變革,區域貿易安排對多邊貿易體制形成重大沖擊,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跨大西洋貿易與投資伙伴關系協定等新的貿易協定正在孕育新的貿易規則;國際產業分工深度調整,發達國家加緊推進中高端制造業的回歸;全球貿易競爭日趨激烈,我國面臨來自各類國家的全維競爭,舊的競爭優勢逐漸式微,新的競爭優勢還在孕育成長。從內部看,經過30多年的對外開放,中國已經成為全球第一大貿易國、第一大出口國、第二大進口國、第二大吸收外資國、第三大對外投資國、第一大外匯儲備國,我國對外開放的基礎和條件發生了根本性變化。簡言之,世界經貿格局和體制在調整,世界對中國的要求在變化,中國在全球貿易投資中的地位在上升,中國開放的舊優勢在削弱,中國亟待推動新的變革,以適應以上變化。
摘編自《學習時報》
【胡穎廉:食品安全是“產”出來的,也是“管”出來的】
國家行政學院社會和文化教研部副教授胡穎廉指出,食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問題、重大的經濟問題乃至重大的政治問題。過去,我們更強調政府對食品安全的監管職責。習近平總書記在2015年5月29日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加快建立科學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如何理解從監管到治理的轉變,推進食品安全治理現代化,是亟待解決的理論和實踐命題。
食品安全首先是“產”出來的,也是“管”出來的,“產”和“管”是決定食品安全水平的兩大因素。食品是否安全,終究要落到生產經營者和監管者的行為。規范行為的手段有四種,一是道德,二是激勵,三是威懾,四是技術。具體而言,良好的社會道德風尚是“柔”的手段,使人不愿違法;有效的市場機制是“活”的手段,使人不值得違法;有力的監管法律制度是“硬”的手段,使人不敢違法;精密的技術支撐是“巧”的手段,使人不能違法。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高低,取決于手段能否有效引導和約束食品領域的行為。
摘編自《中國黨政干部論壇》
(光明網記者康慧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