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請使用瀏覽器分享功能進行分享
作者:趙積強(浙江農林大學生態文明研究院)
5月20日,聯合國糧農組織新認定我國三項傳統農業系統為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標志著我國在該領域取得新進展。當前,我國農業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已初步建立,但仍面臨認知不足、分類不清、管理粗放、傳承機制弱化等問題。需要構建分級分類保護體系,完善動態監測機制,健全價值實現與利益共享制度,系統推進政策與制度建設,全面釋放農業文化遺產在鄉村振興和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多重價值,助力高質量發展。
構建分級分類保護體系。農業文化遺產類型多樣、分布分散、價值復合,傳統“一刀切”式的保護機制難以適應多樣化管理需求,需要構建科學合理的分級分類保護體系。應制定涵蓋農耕系統、景觀格局、傳統知識等類型的分類標準,明確各類遺產的核心特征與保護重點;依據歷史深度、技術復雜度和瀕危程度開展多維評估,劃定保護等級;推動分類目錄與資源配置相銜接,實現財政投入和政策支持的差異化傾斜。通過類型有別、重點突出、因地施策的分級分類體系,打破碎片化管理,提升保護的科學性與系統性,為精準保護提供制度支撐。
完善動態監測預警機制。農業文化遺產面臨自然災害、產業變遷和城鄉擴張等多重威脅,傳統靜態保護難以適應復雜形勢,需建立靈敏高效的動態監測與預警機制。應構建農業文化遺產數據庫與數字地圖,實現對遺產空間分布、生態環境和利用狀況的實時掌握;推行定期復核與實時監測,完善信息采集、數據更新和智能預警技術;同步健全風險應對機制,提升遺產保護的應變能力。通過構建“日常監測-趨勢識別-風險預警-應急響應”的制度化流程,實現從被動應對向主動預防轉變,增強保護的時效性和精準性。
強化監督考核法律責任。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實踐中仍存在職責不清、監督乏力等問題,需健全監督考核與責任追究機制。應完善各級政府職責體系,強化鄉鎮政府屬地管理效能;將村集體、農戶和社會組織納入常態監督與反饋機制,夯實基層參與基礎;建立可量化績效評估體系,將保護工作納入政績考核和專項督導,增強執行力;加快相關法律制度建設,明確責任條款,依法追究失職、破壞行為。通過構建“職責明確-過程監督-結果評估-責任追究”的治理閉環,為農業文化遺產保護提供法治保障。
健全農業文化遺產產業發展制度。農業文化遺產蘊含豐富的文化和生態價值,但其產業化路徑尚不清晰,需要通過制度引導推動資源與產業深度融合。應從制度層面支持農業文化遺產地發展農文旅融合項目,打造沉浸式體驗場景,培育非遺品牌;完善基于傳統工藝的生態農產品開發標準和準入機制,鼓勵企業深挖遺產內涵,實現產業轉化;同步出臺產業支持政策,明確用地、資金等保障措施,推動跨產業鏈整合與創新。通過健全項目培育、產品開發、政策支持等制度體系,推動農業文化遺產從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轉化。
強化農業文化遺產產業運營機制。農業文化遺產具有顯著的非市場性特征,現有運營機制難以準確反映其綜合價值,需通過科學評估與激勵機制夯實產業運營基礎。應建立覆蓋生態保護、文化傳承、社會效益等維度的全過程價值評估體系,推動第三方評估服務專業化、規范化;探索其與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對接,構建“文化+生態”型產業補償機制;設立專項激勵資金,依據運營績效,對相關主體予以獎勵。通過評估定價與激勵聯動,激發政府、企業與社區的主體積極性,推動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實現市場化和專業化運營。
構建農業文化遺產利益共享機制。當前,農業文化遺產傳承主體分散、公眾參與不足等問題突出,需要通過機制創新實現利益聯結與價值共享。應推動農業文化遺產活態傳承與短視頻、直播、虛擬展覽等現代傳播手段深度融合,吸引遺產社區、傳承人和青年群體共同參與內容創制;鼓勵文化IP與教育、科普、文旅、游戲等場景融合,拓展收益渠道;建立公眾參與反饋機制與收益分配機制,保障村集體、農戶和文化工作者等相關方共享開發紅利。通過共創內容、共建平臺、共享價值的制度設計,構建多元參與、多方受益的格局,夯實可持續發展的社會基礎。
優化財政金融支持政策。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周期長、投入大、回報慢,傳統依賴政府單一財政供給的傳承利用方式已難以滿足長期資金需求,需構建可持續的多元投入機制。應推動設立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基金,探索“財政補助+社會捐贈+產業反哺”的多元供給模式;支持金融機構開發公益信托、綠色債券等工具,吸引社會資本、慈善組織和涉農企業參與保護項目。通過完善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投入機制,打破資金瓶頸,增強農業文化遺產保護的制度保障力。
加強科技人才支撐體系。農業文化遺產保護涉及生態農業、文化研究、遺產修復、數字技術等領域,當前人才隊伍普遍存在數量不足、結構失衡、能力偏弱等問題,需要構建系統完善、梯次合理的人才支撐體系。應推動高校和科研院所設立相關交叉學科與復合專業,打造產學研一體的高層次人才培養平臺;加強基層人才本地化培育,鼓勵傳統技藝傳承人和鄉土專家融入職業和社區教育;構建專家、農民、企業協作網絡,推動知識共享與實踐協同。通過健全制度機制,實現人才引進與培養雙輪驅動,提升農業文化遺產保護的專業水平與內生動力。
完善基礎設施配套機制。農業文化遺產保護還面臨信息不對稱、資源碎片化等問題,傳統管理方式效率較低、響應較慢,需要以科技賦能推動治理智能化、集約化。應加快建設國家或區域性信息管理系統,整合遺產分布、類型特征、風險等級等基礎數據,夯實數字化治理基礎;推廣遙感監測和人工智能等技術,提升資源動態監管、產權界定和風險預警能力;建立跨區域資源共建共享機制,優化土地、資金等要素配置。通過技術支撐、平臺聯通與資源統籌,推動治理模式由粗放管理向智慧協同轉型,全面提升保護效能與制度執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