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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琦(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
知識產權制度自產生以來,其目標就在于保護和激勵社會各領域的創新,今天人類社會中各類產品和服務的不斷升級,正是得益于知識產權制度“在天才之火上添加利益之油”。在知識產權制度為技術創新提供護航的同時,新技術也深刻改變了我們的社會關系和商業模式,亦給知識產權制度應對帶來了新的挑戰,所以知識產權制度需要始終處于應對技術革命的最前沿,與時俱進地跟隨技術和產業的升級換代。
首先,社會公眾在日常生活中最能直接感受到的,是來自傳播技術的沖擊,知識產權制度需要回應傳播技術帶來的新難題。在5G時代,公眾通過移動互聯網與網絡實現實時連接,短視頻、網絡游戲直播畫面、電子地圖、延時攝影等新傳播技術催生的客體類型,需要在司法裁判中得到及時回應,方能保障與之相關的版權產業發展。
2020年11月,我國著作權法第三次修改后,對客體類型采取了非完全列舉的立法模式,就是旨在立法上全面涵蓋更為多元的作品表現形式。同時,深層鏈接、人工智能和算法技術對內容傳播模式的改變,讓網絡平臺在注意義務和共同侵權責任的判定上又面臨新的挑戰。究竟是大膽設定審查義務和過濾義務,提高網絡服務提供者在內容監管上的成本,還是推進著作權人與網絡服務提供者合作,更多引入自治規則來緩解雙方的壓力,發達國家基于各自產業基礎的差異已走上不同的道路,我國也正在根據國內產業發展的階段和特點作出積極調整。但毫無疑問的是,傳播技術帶來的諸多變化,已經讓著作權制度處于變革的臨界點。
其次,隨著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由物質資本驅動的發展模式正在逐步被知識資本驅動的發展模式所取代。人工智能、先進制造、生物技術和現代物流等具備高增長潛力的領域,將是我國經濟新增長動力的主要來源,這也意味著通過知識產權保護技術投資的重要性正在迅速提升。由于高新產業領域的前期投資大,研發周期長,因此更需要知識產權制度提供清晰明確的保障,才能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和塑造產業競爭新優勢。
比如,在專利制度領域,就需要針對現階段專利申請量迅猛提升帶來的審查積壓問題,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統籌下,加快全國各創新高地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的建設和布局,建立和完善集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快速保護為一體的綜合服務平臺,有效降低企業專利申請和維權的成本。在司法審判中,則需要對新興領域的專利侵權問題提供明確的裁量標準,為產業主體規避研發風險和維權提供指引,營造更好的維護知識產權的法治環境。
最后,在當今的國外和國內消費市場,國貨正在完成從價格戰轉移到品牌戰的競爭策略轉型,無論是銷量份額還是品牌影響力都有很大突破。如我國手機品牌的市場占有率在多個國家都超過或比肩世界手機巨頭,國產服飾和美妝甚至引來了國外品牌的模仿,國內消費正逐步進入國潮時代,中國自信日趨彰顯。國貨的崛起和國潮的興起,是建立在中國企業多年來重視產品研發,加大技術投入、提升產品質量的基礎之上,這背后也得益于國內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的顯著提升和保護環境的全面改善。
正是因為從產品創新到品牌推廣的每一個環節都得到了知識產權制度的保護,企業才敢于在產品和品牌上增加投入,一改往日通過相互抄襲和壓低價格進行惡性競爭的內卷博弈。因此,國貨品牌全球競爭力的持續提升,仍需要知識產權制度的及時跟進,充分利用《商標審查審理指南》和相關司法解釋,有針對性地解決現存的商標惡意申請等問題,為國產品牌跨越式發展提供保障。
技術進步不會停滯,意味著知識產權制度永遠面臨新的挑戰。我們已經取得的成績,離不開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穩步推進。面對未來新技術的迭代,知識產權制度的變革必須不斷精準回應產業和社會需求,方能促使相關產業敢于和樂于在創新和創作上持續加大投入,成為激發中華民族以創新驅動發展的不竭動力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