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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戎珂、黃成(清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經濟學研究所)
黨的十八大以來,伴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深入推進,我國數字經濟快速發展,開拓了經濟發展新空間。立足于新發展階段,我國經濟發展面臨許多新的機遇和挑戰,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成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在“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黨中央強調要建設數字經濟,迎接數字時代。當前,為了實現我國從數字大國向數字強國轉型升級,我們應當大力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
不斷做強做優做大是發展方向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對發展數字經濟作出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制定多個相關規劃和政策文件,明確了我國數字經濟不斷做強做優做大的發展方向,有效引領我國數字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
一方面,超前謀劃布局,高度重視做大做強數字經濟。2015年7月至8月,國務院先后頒布《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和《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強調互聯網和大數據對傳統經濟的賦能效用。隨后,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網絡強國戰略和國家大數據戰略。同年12月,習近平主席在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開幕式上強調推進“數字中國”建設。2016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基于對世界網絡信息技術發展態勢的研判,提出我國要做大做強數字經濟的明確要求。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提出要建設網絡強國和數字中國。2019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數字鄉村發展戰略綱要》,將發展數字經濟拓展到鄉村領域。2020年10月,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強調要推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構筑國際競爭新優勢。在黨中央的超前布局下,我國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全球領先,平臺經濟快速發展,涌現出一大批享譽全球的互聯網平臺企業。根據國際數據公司(IDC)的研究,得益于中國物聯網基礎設施優勢,中國將在“十四五”時期成為全球數據生成最大國。
另一方面,開展平臺治理,推動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針對數據安全治理不力、數據價值釋放不充分,數字基礎設施薄弱、關鍵領域創新能力不足,行業間區域間人群間數字鴻溝有待彌合,平臺經濟發展不充分、企業運營不規范、監管體制不完善等問題,我國頒布了《網絡安全法》《民法典》《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等法律法規,不斷強化對個人數據權益和隱私安全的保護。2018年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先后在致首屆中國國際智能產業博覽會的賀信,以及與金磚國家領導人的會晤和G20領導人峰會中提出,要推進數字經濟健康發展。2021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和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體學習時,對數據產權制度建設、平臺經濟反壟斷和企業責任等作出重要部署。同年12月,國務院頒布的《“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門聯合頒布的《關于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也反復強調要完善數字經濟安全體系,不斷探索符合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治理方式,細化平臺企業數據處理規則,探索數據和算法安全監管等。
賦能高質量發展是根本目的
黨的十八大以來,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成為發展數字經濟的主要目的。近年來,我國數字經濟發展較快、成就顯著,數字技術、數字經濟成為推動經濟動力變革、效率變革、質量變革的重要推動力。
一是培育經濟增長新動能。以數據為關鍵生產要素的數字經濟,通過發揮數據價值,能有效延伸和細分產業鏈,將過去難以充分發揮價值的要素和環節激活,釋放新動能、實現新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重視發展數字經濟,推動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拓展經濟發展新空間。隨著數字經濟賦能產業的作用逐漸凸顯,全社會對數字產業的需求也逐年增加,與數字經濟相關的硬、軟、云、網等基礎設施建設速度加快,IaaS、PaaS、SaaS等數字化服務需求增長迅速,共享經濟等新產業、新業態不斷浮現,推動形成了新產業、新分工、新市場、新模式、新財富,為經濟增長注入新的動力和活力。特別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背景下,我國數字經濟依然保持高速度增長,有力推動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
二是提升全社會資源配置效率。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要發揮數字經濟對經濟發展的推動作用,促進數字技術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近年來,在農業發展領域,高精地圖、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等數字技術助推農業精細化管理和農產品線上營銷;在制造業發展領域,工業互聯網在供應鏈的研發設計、制造生產、市場匹配等環節發揮巨大作用,提高了資源利用和配置效率;在金融等服務領域,數據要素和區塊鏈、物聯網、5G、人工智能等數字技術發揮了信息挖掘和匹配功能,提高了對實體經濟的支撐和賦能作用。
三是提高國家治理能力。隨著數字技術的發展和實踐應用,數字治理已經成為一種行之有效的治理手段。在社會治理領域,數據要素和數字技術有效提高了政府精細化治理和服務能力,特別是在重大公共安全和應急事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經濟治理領域,政府和大型平臺企業協同發力,規范行業發展,維護經濟高效、穩定運行;在其他領域,數字技術也不斷賦能從信息化治理向數字化治理轉型。展望“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我國正在不斷加快數字經濟、數字社會、數字政府建設,促進生產、生活和治理方式的整體變革。
提高國際競爭力是長期追求
數字經濟正在成為重組全球要素資源、重塑全球經濟結構、改變全球競爭格局的關鍵力量。發展數字經濟是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新機遇的戰略選擇。當前,數字經濟已經成為全球競爭新高地,并正在成為重新定義一國經濟實力的關鍵力量。在此背景下,率先掌握數據要素,主動尋求數字經濟國際合作,對構筑數字經濟時代國際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
第一,推動全球數據治理,兼顧數據安全與跨境流動。數據是數字經濟時代的第一生產要素,互聯互通是數據要素實現價值的本質要求。當前,國際數據跨境流動呈現“俱樂部化”趨勢。2020年9月,中國提出《全球數據安全倡議》,強調要維護全球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的供應鏈開放、安全、穩定,并積極實施國內數據立法和探索制定國際數據跨境規則。2021年6月通過的《數據安全法》明確提出,要圍繞數據跨境安全和自由流動,積極參與數據安全相關國際規則和標準的制定。同年10月出臺的《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征求意見稿)》進一步明確了數據和個人信息出境的“自評估+國家安全評估”階梯式安全評估方案,為形成數據跨境治理的“中國方案”提供了有力支撐。
第二,推動“生態出海”,共創“數字命運共同體”。早在2016年9月,中國就作為G20主席國首次將數字經濟列為G20創新增長藍圖的重要議題;2017年3月,我國發布的《網絡空間國際合作戰略》提出共創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的中國主張;同年12月,為拓展數字經濟領域的合作,中國與老撾、沙特等國家相關部門共同發起《“一帶一路”數字經濟國際合作倡議》,探索共建“數字絲綢之路”,為共創“數字命運共同體”提供了典型示范。2020年6月,新加坡、新西蘭、智利三國聯合簽署《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次年11月,中國就主動申請加入DEPA,表達與各成員國加強數字經濟領域合作的愿望。在鼓勵中國企業參與海外數字經濟競爭與合作方面,2021年7月,商務部等三部門聯合發文,對中國數字產業“走出去”做出明確指引,要求形成數字基建、消費者平臺、產業平臺、數據市場合力,倡導從項目型出海到生態型出海轉變,不斷提升我國在數字經濟時代的全球競爭優勢,最終推動我國數字經濟做強做優做大。
(本文系研究闡釋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黨的十八大以來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踐和經驗研究”(22ZDA041)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