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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蒲長春(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統一戰線教研部副主任)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健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制度機制,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上明確指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務”,再次強調要“健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制度機制”。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健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制度機制是新時代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動民族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和重大課題。
健全加強和完善黨對民族工作的全面領導的制度機制。黨的領導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根本政治保證。必須把加強和完善黨的全面領導貫穿民族工作各領域各環節,通過制度機制予以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應把民族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從政治上把握民族關系、看待民族問題,形成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管理、統戰部門牽頭協調、民族工作部門履職盡責、各部門通力合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格局。通過健全完善黨委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民族工作的體制機制、黨委統戰部領導民族工作部門的體制機制、民委委員制等,實現黨對民族工作的組織領導常態化、制度化。加強民族工作干部人才隊伍建設,完善民族地區和少數民族干部培養使用的政策機制,完善民族地區招才引智的政策機制,加強民族地區基層組織和政權建設的制度機制構建。
健全構建中華民族共同體理論體系的制度機制。健全優化學科設置、加強學科建設的制度機制。把準研究方向,深化中華民族共同體重大基礎性問題研究,推動高水平學術交流,形成持續智力支撐。健全激發專家學者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的制度機制。完善科研評價機制,營造潛心研究的良好環境;完善成果轉化支持機制,建立成果轉化渠道,提高學者服務決策的積極性;健全跨學科協同機制,鼓勵團隊合作攻關;健全學術激勵機制與榮譽表彰制度,提升專家學者從事研究的成就感與榮譽感。健全人才培養機制。完善中華民族共同體理論研究人才的培養制度,著力打造結構合理、梯次分明、穩定高效的研究團隊和理論骨干隊伍。
健全構筑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的制度機制。構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宣傳教育常態化機制。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納入干部教育、黨員教育、國民教育體系,實現教育對象全覆蓋;深入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教育,加強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中華民族發展史宣傳,用共同的理想信念凝心鑄魂,持續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健全綜合運用現代傳媒手段進行宣傳教育的制度機制,牢牢把握輿論主導權,讓互聯網成為構筑共有精神家園、鑄牢共同體意識的最大增量。健全大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制度機制,實施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深入挖掘中華文化的優秀基因和時代價值,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注重樹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華文化符號和中華民族形象,創新教育形式與載體,推動宣傳教育入腦入心、見行見效,不斷增強對中華民族的認同感和自豪感。健全全面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制度機制,推行使用國家統編教材,以語言相通促進心靈相通、命運相通。
健全推動各民族共同走向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制度機制。健全推動民族地區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制度機制。根據民族地區的資源稟賦和發展條件,制定差別化的政策支持體系,完善利益分配機制,對發展相對滯后的民族地區進行利益均衡調節;健全區域協調發展機制,深化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幫助民族地區調整產業結構,提升產業層次,融入全國統一大市場;完善人才引進機制,實施專項人才支持計劃,完善激勵機制和保障措施。健全提高公共服務保障能力和水平的制度機制。完善教育公共服務機制,促進教育機會均等和質量提升,加大對民族地區教育的財政投入和對口支援;健全醫療衛生和社會保障機制,推動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民族地區,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網絡;完善財政投入機制,加大對民族地區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力度。健全加強新時代安邊固邊興邊工作的制度機制。完善興邊富民戰略實施的政策體系,加大對邊境地區的扶持力度;健全邊疆社會治理和安全穩定機制,完善民族事務依法治理機制。
健全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的制度機制。健全有序推進各民族人口流動融居的制度機制。完善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制,建立跨區域、跨部門的信息共享和協作機制,構建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消除流動人口在就業、子女教育、醫療服務、社會保險等方面存在的制度障礙;優化城市住房和社區規劃政策,避免形成隔離或單一民族聚居區;完善勞動就業與技能培訓機制,增強各民族人口融居的經濟基礎和社會適應能力。健全加快構建互嵌式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的制度機制。完善共居機制,優化社區空間布局,確保公共服務設施、文化活動空間對各族群眾公平開放;完善共學機制,構建教育領域的互嵌式結構,形成各族青少年共學習、共成長的長效機制;完善共建共享機制,鼓勵各族群眾共同參與社區事務決策、管理和監督。健全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制度機制。完善城市民族工作組織領導機制,建立健全責任落實機制和考核評估制度;健全促進城市各民族文化交融機制,增進各族群眾之間的情感交流,增強對中華文化和中華民族的歸屬感與認同感。
健全講好中華民族故事的制度機制。建立健全涉民族宣傳引導的工作機制,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良好輿論氛圍。大力宣傳中華民族的歷史,大力宣傳中華民族共同體理論,大力宣傳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取得的歷史性成就,大力宣傳中華民族同世界各國人民攜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美好愿景;講清楚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是我國各民族共同發展進步的可靠保障,講清楚中華民族是具有強大認同度和凝聚力的命運共同體,講清楚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所具有的明顯優越性。創新涉民族外宣的方式方法。搭建全媒體傳播新載體,加強國際學術交流和文明對話,建立起多層次、立體化的對外傳播機制,打造中華民族故事的國際話語體系,提升外宣傳播力和影響力;堅持“請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既邀請各族群眾和基層代表走上宣傳舞臺現身說法,又積極推動中外學術界和民間團體交流互動,向國際社會講好中國民族團結進步的故事,提升中華民族共同體形象的國際影響力。將民族宣傳工作成效納入相關部門和干部考核,激勵各方面講好中華民族故事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健全提升民族事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的制度機制。在法律制度層面,把是否有利于強化中華民族的共同性、增強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為首要考慮,穩慎修訂完善涉及民族事務的法律法規體系,推進制定出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確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各族群眾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涉及民族因素的案事件堅持依法妥善處理,不能把涉及少數民族群眾的一般性社會事務工作簡單歸結為民族工作,不能把涉及少數民族群眾的民事和刑事問題簡單歸結為民族問題,不能把發生在民族地區的一般矛盾糾紛簡單歸結為民族矛盾;對一切危害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的滲透破壞活動、暴力恐怖活動、民族分裂活動、宗教極端活動,嚴密防范、堅決打擊,筑牢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屏障。在治理體系層面,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發揮其在維護國家統一、領土完整,在加強民族平等團結、促進民族地區發展、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通過完善相關體制機制,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確保國家法律法規實施;健全民族工作分工協調機制,明確各有關部門在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事業中的職責分工,形成治理合力。在治理能力層面,大力提升各級干部處理民族事務的能力和水平,不斷增強對民族問題的政治敏銳性和政策水平;建立常態化的民族工作督查督導機制,加強對各地區各部門落實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舉措的監督檢查和效果評估。
健全防范化解民族領域風險隱患的制度機制。一方面,健全完善民族領域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意識形態安全是民族領域風險防控的核心環節。壓實各級黨委主體責任,必須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明確領導干部“一崗雙責”,堅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將民族工作與意識形態監督體系有機結合,構建涵蓋宣傳教育、網絡空間、宗教活動等重點領域的意識形態風險排查機制和涉民族因素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強化正面引導,防止敵對勢力借民族、宗教問題進行滲透破壞。另一方面,健全提高防范化解風險隱患能力本領的制度機制。構建常態化的風險研判、監測、預警和應急響應機制,提升基層干部識別、處置、引導民族領域復雜問題的能力。建立干部民族工作能力提升考核制度,使其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政策、宗教知識、網絡輿情應對等專業知識和技能。完善協同聯動機制,推動政法、統戰、宣傳、公安等部門信息共享、聯合研判、協同處置,形成整體合力。
健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制度機制,標志著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進入制度運行和體系推進新階段。面向未來,應持續深化制度機制建設,不斷增強制度機制的執行效能和運行活力,以更大力度和更實舉措推動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堅強有力的精神支撐和堅實可靠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