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探析
作者:陳 歡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
今年6月銀行間市場流動性急劇趨緊,一度引起市場共振,銀行、基金、券商、信托在內的不少金融機構受到不同程度的沖擊,也引起了銀行業內的深入思考。筆者認為,“錢荒”也充分暴露了我國銀行同業業務發展進程中的制度性缺陷。
回顧“錢荒”,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不僅銀行受到了比較大的沖擊,而且基金、券商、信托等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沖擊。以債券市場為例,流標事件頻發,6月6日在銀行間市場招標的6個月期農發行貼現金融債流標。因此,除了銀行角度和宏觀經濟角度外,從大金融的同業角度來看,同業業務的無序競爭加大了“錢荒”的共振。
第一,非銀行金融機構同業業務超預期發展,社會融資渠道增多,分流銀行資金。包括信托、企業債以及理財產品在內的非傳統融資在2013年上半年迅速增長,前5個月達到了全部社會融資的50%,其中信托收益買入返售業務則占到銀行表外業務的近一半,接近信托整體規模的十分之一。
第二,金融產品同質化問題凸現,銀行資金集中償付風險加大。由于近年來商業銀行利潤同比增長年年攀升,導致投資者對商業銀行資產規模、市場排位和利潤率考核要求過高,眾多銀行受困于貸存比和資本充足率等監管指標制約,更多將業務重點轉向同業業務、表外業務、投行業務等創新業務,同時追求資金期限錯配所帶來的收益。然而,大部分理財產品具有信息披露透明度低、以期限錯配作為主要盈利手段等特點,難以對其安全性和流動性進行監管和預測。
第三,監管政策收緊,銀行金融創新產品發行收入驟減。2012年,《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對銀行開展理財產品銷售活動進行了明確的規定,限制了銀行通過不規范宣傳擴大理財產品銷量的行為。2013年3月銀監會8號文重申一貫強調的“堅持資金來源運用一一對應原則”,對銀行理財資金直接或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資產交易平臺等間接投資于“非標準化債權資產”進行了明確限制,使得銀行超短期滾動型理財產品發行驟減,收益率下降,對投資者吸引力減弱,理財產品收入方面的資金來源受到一定影響。
從以上三個原因可以看出,此次金融系統內發生的“錢荒”事件,與近年來蓬勃發展起來的商業銀行同業業務有直接關系。同業業務作為順應利率市場化和金融脫媒發展現狀下拓展的新型業務,近年受到各商業銀行的追捧,規模增長迅猛。但由于金融改革尚未全面突破,“利率市場化先遣軍”的同業業務在原有監管制度的不適應以及宏觀經濟增速放緩、息差收益壓力增大等多重因素作用下,還存在一些不完善之處:
第一,交易對手方面,對各創新產品交易對手從準入標準評定到流動性風險和內部控制風險評估等環節都較為薄弱;簽字人和公章有效性、授權書有效性、二級機構獲得授權的證明的有效性等存在一定問題,導致業務發展失控。
第二,資產標的方面,部分業務投向國家限制性行業且業務期限未被授信期限完全覆蓋,導致信用風險增大。
第三,資金流向方面,業務中的本金流是否落賬到指定賬戶,融資方是否及時確認,收入流是否能追蹤確認合規、足額、逐筆進入中間業務收入或利息收入?這些監督力度的不足,導致資金流動性緊張。
雖然“錢荒”事件給我國銀行業的流動性管理帶來了更大的難度,也給央行的貨幣政策有效性造成一定負面影響,但同業發展的趨勢不會逆轉。未來管理的關鍵,是建立起同業業務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