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用藥需分階段研究,避免以偏概全
在討論兒童用藥問題前,需要認識到兒童這個群體的復雜性。社會上通常所說的“兒童”實際上是一個包含多個有顯著差異的復雜群體。對于兒童用藥問題,不能籠統概括研究,需根據兒童類別劃分進行詳細分析。在醫學上,兒童類型做如下劃分:
新生兒期:出生—28天;
嬰兒期:28天—1周歲;
幼兒期:1—3歲;
學前期:3—6 ~7歲;
學齡期:6~7—11~12歲;
青春期:女童11~12—17~18歲 男童13~15—19~21歲
所以,不管是新生兒、幼兒,還是學齡期、青春期,都屬于兒童,也就是公眾認為的兒科診療對象。這些階段的群體,不論身體技能,還是智力發育,還是語言表達等,不同時期都有不同特點。比如,新生兒、幼兒各種器官發育未成熟,而青春期兒童身體則接近成人,所以存在著用藥的復雜性。如果不加區分一起討論,難免顧此失彼,以偏概全,難以代表或者適用于所有情況。同時,受到科技手段的限制,諸多問題需要逐步解決。例如,幼兒的語言表達就有一定的局限,不僅疾病診斷困難很大,用藥后的感受無法直接獲得。
客觀地說,不論中國傳統醫學,還是西醫學,對兒科的藥物治療歷來給予了高度重視。但是科學的認識也是一個逐漸發展的過程。符合現代科學方法的規范的藥品臨床試驗研究也不過是近三十年的事情。針對兒童人群的規范的臨床研究,在國外,主要是歐美國家,也不過是近十年才逐步開展的。目前國內外診療中,醫生會將小孩的用藥劑量通過對一般成人用藥劑量進行折算后給出。通過臨床研究發現,用藥劑量的折算,并不是一個線性的趨勢,存在很多變化因素。需要加深對臨床研究的深入觀察,才能形成對藥物的新認識。
所以,國內、國外面臨同樣的兒童用藥安全問題,藥物治療過程中面臨相同或相似的境地。
兒童專用制劑缺乏,多因臨床研究困難
對比國內外兒童藥品,國外的兒童劑型較為豐富。例如國外對新生兒和嬰兒有一種類似軟膏劑,有類似注射劑一樣的裝置,但開口處有一個塑膠嘴,直接推注到兒童嘴里,服用劑量比較準確,給藥也比較方便,這個確實是值得學習。
國內藥品劑型,尤其兒童藥品劑型比較缺乏,這個原因比較多。撇開國家政策方面的因素,從制藥企業的角度、從藥劑學的角度來看,確實是藥劑學的研究,關注兒童制劑問題重視不夠。尤其近幾年的藥劑學研究,對靶向治療關注很多,國家自然基金項目也較多關注這方面,缺乏對兒童制劑的重視,科研院所沒有足夠多的新穎劑型供企業選擇。其次,兒童人群數量小,再細分新生兒、幼兒等階段,需求量將會更小。現代藥企均為流水線生產,如針對兒童用藥進行小批量生產,成本很難控制,家長的費用負擔將會加大。
最重要的是,一個新的劑型的要上市需要進行臨床驗證。不僅是國內,在國外臨床研究也存在著一定的限制。招募臨床試驗者有一定的困難,法律法規方面還不夠完善,家長對臨床研究存在顧慮等多方面的因素,造成兒童專用藥劑研制發展緩慢。目前只有簡單的片劑、膠囊、口服液、栓劑等幾類兒童專用藥品,可選擇種類不多,同一藥品因不同年齡劃分的不同劑型確實不夠豐富。
雖然國內現狀表面,適合兒童給藥方面的劑型確實不是很豐富。但在臨床治療上,國內外醫學交流很通暢,治療指南方面幾乎沒有差異,都按照循證醫學證據制訂治療方案。如果說國外兒童治療方面有哪些先進技術可以借鑒,那么,建議藥品臨床試驗研究方面進一步加強,招募更多志愿者,積累更多的數據和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