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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末年終,大家都盼望能領到一份像樣的節日福利,歡歡喜喜回家過個團圓年。但最近幾年,有相當一部分單位打著執行“八項規定”和反對“四風”的幌子,連起碼的節日福利也沒了蹤影。“福利去哪了”成為整個社會討論的熱點。究竟什么是福利?反腐是要“反福利”嗎?怎樣正確看待福利發放問題?就這些問題,光明網記者采訪了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研究員高文書。
國家法定福利和單位自有福利共同構成福利體系
我國職工的薪酬待遇分為現金和非現金兩種形式。現金形式主要是基本工資、津貼和獎金等,是大家通常所說的工資。此外,還有一些由用人單位提供的、員工得到的延期支付的報酬,如保險,現在不發,未來發放。第三是實物報酬,如傳統的發一些米面油等生活用品,體現用人單位對員工的關愛,是典型的福利。
福利由國家法定福利和單位自有福利兩部分組成,是用人單位對所有職工的一種制度性安排。國家法定福利是指國家制度化規定的,所有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提供的福利,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即大家所說的“五險一金”;自有福利,是指國家鼓勵用人單位在提供法定福利之外,盡可能地為員工提供一些額外福利,如交通補貼、伙食補貼,學習培訓、補充醫療保險等。當然,這部分是用人單位自行安排的。國家規定的法定福利和用人單位自愿提供的自有福利,共同構成了福利體系。
總體來看,我國福利體系發展的很快。法定福利體系覆蓋提高的很快,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覆蓋率已達約70%—80%。自有福利方面,企業都在積極為員工提供福利,尤其是在逢年過節時,很多單位都選擇用非現金的方式,給員工發放實物福利。
砍掉合法合規的福利不符合國家導向
在當前反腐的大背景下,有些領導,認為應該從嚴把握政策,秉著“不發不違法,發了可能出錯”的思維方式,把該發的、合法合規的福利也給砍掉了。他們擔心一旦發了福利,可能會通過網絡傳播,雖不違法,但或許會在輿論上造成壓力,擔心給自己的工作造成不利影響。這就造成許多該發的、國家鼓勵發的福利、甚至是一些政策法律規定要有的福利,大大減少,甚至被取消了。這是不對的,也不符合國家的導向。
福利的一大特點是公平性,人人有份。福利對激勵員工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滿意度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國家鼓勵用人單位為員工發放福利,很多福利采取稅前列支的方式,如《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當然,這個福利不是無限的擴大,數額不能過大,比如有單位發單反相機、筆記本等,這些可能大大超出了國家規定范圍,尤其是在公共部門、企事業單位尤為明顯,這顯然是不符合規定的。
國家要求的必須提供的福利,都屬于正當福利,即法定福利,除了大家熟知的五險一金外,還有法定節假日、帶薪休假等。法定福利是單位必須要提供的。
福利所蘊含的人文關懷不容小覷
近兩年,有的地方或有的單位,在執行中央出臺八項規定和反腐倡廉的決策時,將職工的正常福利也一起取消,這顯然是對中央文件精神的誤讀。職工的正常福利和腐敗完全是兩碼事。正當的福利,是職工的權利和單位的義務,不屬于反腐敗的范疇。
各單位要正視福利問題,不要因噎廢食。有些單位為了規避責任,避免社會輿論的壓力,減少和取消員工歷年都有的福利,如以前發放一些米、面、油等生活用品,人均可能也就一百來元左右。這樣的福利其實從金額來看并不大,但體現了用人單位對員工的人文關懷,人人都有份,可以增強員工的認同感。如今,延續了多年的福利忽然取消,民眾反對的呼聲很高,感情損失還是挺大的。
另外,在法定福利這塊,企業年金很多職工到目前都還沒有覆蓋到,我國法律規定的住房公積金這種福利形式,現在也大概只有30%左右的員工擁有。這是法定福利,但是相當一部分人并沒有獲得。企業年金,是國家鼓勵企業為員工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金,這是一項十分重要的福利制度安排。當然這項福利制度不是法定的,是鼓勵企業提供的,而我國目前企業年金的覆蓋率大概只有20%-30%,覆蓋面遠遠不夠。
國家歷來是提倡發放福利的,如前面提到的法定福利,既然已有制度規定,就要加大力度監督將其落到實處。由用人單位自行安排的自有福利,希望用人單位保持傳統發放形式的基礎上,采用更多人性化的方式,通過福利這根紐帶搭建更有溫度的人文關懷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