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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馬一德(中國科學院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教授)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健全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制度”作出系統部署,為我們推進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加快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提供了“路線圖”。新征程上,要通過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形成的放大、疊加、倍增效應,激發產業創新活力、數據要素市場活力、全社會創新活力,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數據資源和應用場景優勢,以數據流引領技術流、資金流、人才流、物資流向實體經濟聚集。
通過數實融合激發產業創新活力
保持優勢產業的領先地位是綜合國力和產業競爭力強的體現。2023年我國全社會研發投入達到3.33萬億元,占GDP的2.64%。但其中用于基礎研究的只有2212億元,僅占全社會研發投入的6.64%,距離“十四五”規劃提出“基礎研究經費投入占研發經費投入比重提高到8%以上”的定量指標仍有較大差距。基礎研究投入力度的不足影響產業創新活力的釋放。面對嚴峻復雜的國際形勢和大國博弈態勢,應按照三中全會部署,以數字經濟運行模式引領產業模式變革,持續加強基礎研究特別是關鍵共性技術研發,鞏固擴大我國優勢產業的領先優勢。
一是要加快產業模式和企業組織形態變革。2023年,我國數字企業發展活力增強,市值排名前100的互聯網企業總利潤同比增長70.6%。關鍵共性技術研發是產業創新的內在要求,數字企業是激發產業技術創新活力的生力軍。一方面,應支持領軍企業牽頭組建產學研協作、產業鏈上下游協同的創新聯合體,開展關鍵共性技術協同攻關。支持頭部企業與國家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建立科技人才共同培養機制,聚焦集成電路、6G技術、量子信息、航空航天、高端軟件等國家戰略急需和前沿必爭領域,著力加強重點產業技術的知識創新、基礎研究、成果應用,加強知識產權全球布局,助力中國企業參與全球產業競爭。另一方面,應發揮數字企業創新活力強、行業滲透性深、覆蓋面廣等優勢,以數字經濟運行模式引領產業模式變革,支持扁平化、平臺化、生態化等新企業形態發展,培育資源共享、價值共創、風險共擔等新型產業組織模式,加快研發成果從“實驗室”走向“生產線”,助力相對分散的實體經濟傳統行業通過“聚鏈成群”做大做強,形成開放融合、高效協同、大中小企業融通運轉順暢的產業發展新格局。
二是要健全提升優勢產業領先地位體制機制。一方面,應推動先進制造業集群數字化升級,以發展工業互聯網為抓手提升產業鏈協同效率,完善東中西部產業協作、央地協同、部際協同等機制,引導優勢產業在國內梯度有序轉移和關鍵產業備份。另一方面,應加快工業企業智能化和數字化改造,開發部署通用大模型和面向工業互聯網、自動駕駛、遠程醫療、低空經濟等場景的行業專用模型,開展基于數智技術的產品、業務和流程創新,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實現知識擴散、價值倍增,開辟經濟增長新空間。
完善數據基礎制度,激發數據要素市場活力
數據要素是新質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能夠與其他傳統生產要素相配合,放大勞動力、資本等要素價值,是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催化劑。截至2023年底,我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發明專利有效量為195.3萬件,占發明專利有效量的39.1%,數字市場活力與創新能力表現突出。數字經濟以其巨大潛力而成為擴內需、促消費的抓手,不斷擴容升級的市場需求也為實體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空間。
應培育完善數據要素市場,通過完善數字基礎制度發揮有效市場作用,吸引市場主體充分參與競爭,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活力的釋放。這就需要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破除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推動數據價值挖掘與創造。一方面,加強數據確權、交易、跨境傳輸等基礎制度建設,以構建保障合法合規權益、高效高質開發利用的數據產權制度為核心,探索建立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三權分置”的數據產權制度框架。挖掘公共數據的公益屬性,擴大公共數據開放,充分發揮公共數據促進創新創業的普惠作用,為產業創新拓展公共數據共享空間。另一方面,建立合規高效、場內外結合的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發展多元流通方式,提升數據要素配置效率。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和行業先行先試,圍繞數據跨境流動、市場準入、反壟斷、數據知識產權、數據隱私保護等問題,在探索試驗中完善市場規則,優化數據高效流通路徑,暢通經濟運行和上下游生態體系的數據循環。提升數據治理效能,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
數字基礎設施作為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的基石,具有產生正向溢出的網絡效應。近年來,我國數字經濟發展量質齊升,2023年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超過12萬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10%左右,2023年我國跨境電商進出口2.38萬億元,同比增長15.6%。智能制造、服務型制造、數字貿易等發展迅猛,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為實現數據要素流通、交易和有效配置,需要適度超前部署高速泛在、天地一體、云網融合、智能敏捷、綠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綜合性數字基礎設施。用好超長期特別國債、產業投資基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耐心資本等資金工具,大力投資通信光纖、衛星互聯網、“東數西算”工程的國家算力樞紐節點、區域超算中心等項目,數智化升級改造電力、交通、能源、市政等傳統基礎設施,不斷提高通信和物聯網設備接入量和承載能力。依托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構建安全便利的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和國際化數據信息專用通道。
近年來,我國數字監管服務持續優化,2023年,數字政府在線服務指數繼續保持全球領先水平,92.5%的省級行政許可事項實現網上受理和“最多跑一次”。應當看到,數據資產具有權屬模糊、價值非均質性、隱私易泄露等獨特問題。這就需要增強網絡和數據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數字經濟治理的精準性、協調性和有效性。為此,應建立健全數字經濟市場監管體系,完善數據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機制,探索登記確認、價值評估、技術溯源、授權交易、后續開發和追溯等環節的全流程治理。落實平臺企業壟斷認定、數據收集使用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透明和可預期的監管政策,防止“一刀切”運動式反壟斷,著力解決營商環境與企業發展信心問題。以重大應用場景為牽引,建立跨部門的數據共享和協作機制,打破“信息孤島”,加快形成政府主導、多元參與、法治保障的數字經濟治理格局,推動產業創新在更加高效、包容的政策法規體系內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