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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傳忠(南開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所長);張榕(南開大學經濟學院博士生)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提出,要健全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制度。隨著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賦能作用,數字經濟快速發展,并與實體經濟各領域實現深度融合。促進數實深度融合已成為發展新質生產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必須進一步深化相關體制機制改革,加強制度創新,為促進數實深度融合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數實融合的核心內涵
數實融合是數據要素、數字技術、數字理念等逐步融入實體經濟各個領域和環節,從而帶來實體經濟效率提升的過程。
從微觀層面看,數實深度融合是以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在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型數字技術賦能下改變傳統生產方式、組織結構和商業模式,驅動各類資源要素實現重組和優化配置的過程。
從中觀層面看,數實深度融合是通過數據要素和數字技術賦能產業轉型升級,推動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從而實現數字經濟和產業發展相互嵌入、疊加和深度融合的過程。一方面,數實深度融合促進傳統產業實現數字化轉型升級;另一方面,數實深度融合催生共享經濟、平臺經濟等新業態、新模式,從而顯著提升產業運行效率。
從宏觀層面看,數實深度融合則表現為數字要素、數字技術賦能消費升級、投資增長和整個經濟增長過程,并形成數字化、智能化社會經濟運行系統,在更大范圍內發揮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外溢、滲透和擴散作用,驅動宏觀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促進數實深度融合必須強化制度保障
實現數實深度融合,是一個較為復雜的過程,必須建立健全相關體制機制,有效發揮制度保障作用。
第一,數字技術創新體制機制聚集數實深度融合的發展動力。在數實融合過程中,數字技術創新體制機制是數字技術創新活動的制度保障,是提高數字技術創新水平、推動科技成果產業化的重要驅動力。面對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為促進數實深度融合,迫切需要布局發展前沿科技,充分發揮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和新型舉國體制優勢,集中力量進行先進技術攻關,實現系列關鍵核心技術創新突破。為此,需要健全數字技術創新體制機制,以數字技術與各領域融合應用為導向,加快推進數字關鍵技術創新與應用,大幅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形成良好的科技創新生態,暢通數字技術成果轉化渠道,促進數字技術在實體經濟特別是制造業中的成果轉化和應用,從而為數實深度融合夯實技術底座。
第二,數字經濟發展體制機制筑牢數實深度融合的產業根基。數字經濟包括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數字化治理和數據價值化四部分,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是數字經濟的主要構成部分。構筑數字經濟發展體制機制,一個重要方面是完善促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的政策體系,通過相關產業政策的實施引導經濟資源向數字產業傾斜,推動數字產業高質量發展,從而為數實深度融合筑牢產業根基。完善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體制機制與政策體系,可以為數字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有效促進技術、人才、資本等要素流向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為加快促進傳統產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升級及發展數字經濟、智能經濟新業態、新模式賦能增效,從而促進數實深度融合。
第三,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開拓數實深度融合新空間。制造業是實體經濟的基礎與核心。相對于農業、服務業,制造業是提升全要素生產率、拉動經濟增長的主要產業,推動數字技術與制造業深度融合能夠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為強大的驅動力。制造業數實融合包括企業內部全領域、價值鏈全周期、產業鏈全生態,涵蓋要素、技術、設施、流程和產品等多個方面,能夠有效發揮數字技術的疊加、倍增、放大效應。可以說,制造業是數實深度融合的重點產業部門,重塑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對促進數實深度融合具有基礎性、主導性作用。
第四,數字基礎設施建設體制機制夯實數實深度融合的基礎支撐。數字基礎設施實現了數據的高速傳輸和實時交互,為經濟社會各領域實現數字化轉型奠定了堅實基礎,也為數實深度融合提供了重要支撐。一方面,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具有顯著的技術溢出效應,能夠加速知識、信息流動,帶動地區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發展。另一方面,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具有規模效應,能夠助力更大規模交易市場建設,為數實深度融合提供海量數據。可以說,數字基礎設施是數實深度融合不可缺少的硬條件和強支撐。進一步優化數字基礎設施建設體制機制,既有效發揮政府“看得見的手”的作用,有效引導、支持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又有效動員和發揮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數字基礎設施建設,為數實深度融合提供堅實基礎支撐。
第五,數據要素市場體制機制積蓄數實深度融合的新動能。從根本上說,數實深度融合是傳統企業在數據要素、數字技術賦能下實現生產方式、組織結構、商業模式數字化轉型的過程,其中,高質量數據要素供給是推動企業數字化轉型的關鍵條件。只有在高質量生產數據、消費數據供給下,企業才能根據自身生產需求和消費者偏好調整機器參數,提升資源利用效率,提高供需匹配程度,從而實現降本增效和供需協同。因此,對于數據的開發利用和共享,包括數據產權歸屬認定、市場交易、權益分配、利益保護和數據安全監管等方面,均影響著數實融合的廣度和深度。通過完善數據要素市場體制機制,為數據開發利用和流通交易建立基本標準和規范,從而為促進數實深度融合提供有力數據保障。
第六,數字平臺監管體制機制強化數實深度融合的平臺支撐。作為數字經濟運行的重要組織形式和資源配置方式,數字平臺利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構建起一個開放、共享、協同的網絡空間,通過提供先進的信息技術工具和服務,推動實體經濟向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并在數實深度融合過程中,發揮技術賦能、數據共享和價值協同等重要作用。然而,在數字平臺強大的網絡效應和低邊際成本作用下,平臺經濟也會呈現“贏家通吃”、主體壟斷等現象。健全數字平臺監管體制機制有利于規范相關主體行為,促進數字平臺發展,更好發揮數字平臺產業組織作用,扎實促進企業數字化轉型升級,有效服務于數實深度融合。
加快健全相關體制機制
促進數實深度融合的對策選擇
要按照《決定》的要求,加快推進相關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為數實深度融合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第一,健全數字技術創新體制機制,驅動數實深度融合持續推進。一是健全促進數實深度融合的科技—金融—產業良性循環的體制機制。超前謀劃和統籌部署前沿數字技術的科研攻關目標任務,構建多元化基礎前沿研究投入體系,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二是健全促進數實深度融合的科技—教育—人才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緊扣基礎學科、新興學科和交叉學科建設,培養國家戰略人才、拔尖人才和急需緊缺創新人才,全面支持數字技術創新發展。
第二,構筑數字經濟發展體制機制,保障數實深度融合再上新水平。一是形成促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長效機制。強化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政策扶持,通過提供專項貸款和貸款貼息等政策工具,加大對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金融支持力度。二是建立促進工業互聯網發展的體制機制。在重點產業鏈供應鏈上培育一批具有行業影響力的特色型、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以平臺為載體加快實現產業模式和企業組織形態變革。三是完善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政策體系。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發揮數字產業集群的集聚、輻射、帶動作用,促進集群內企業協同創新,驅動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發展。
第三,重塑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拓展數實深度融合新空間。一是建立保持制造業合理比重的投入機制。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優化稅制結構,發揮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技術轉讓稅收優惠等政策的作用,進一步降低制造業企業綜合成本和稅收負擔。二是健全強化重點產業鏈發展的體制機制。強化龍頭企業引領帶動作用,圍繞龍頭企業開展產業鏈梳理,加快產業鏈垂直整合和跨領域橫向拓展。全面實施制造業重點產業鏈高質量發展行動,持續提升重點產業鏈實力、集聚水平和創新能力,著力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
第四,優化數字基礎設施建設體制機制,筑牢數實深度融合根基底座。一是健全新型基礎設施融合利用機制。促進各類基礎設施集約共建、優化布局、開放共享,提高建設效率和應用效率,實現新型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更好支撐產業升級、融合、創新。二是健全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機制。健全重大項目分類分層分級協調機制,強化項目全周期閉環管理,建立重大項目監督考核機制和評估機制。強化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要素保障,構建政府引導、企業主導和市場運作的投融資體系,強化政府統籌,營造有利環境,促進資源向新型基礎設施聚集。
第五,完善數據要素市場體制機制,釋放數實深度融合新動能。一是健全數據產權制度、估值制度和分配制度等基礎制度。制定數據產權登記管理辦法,建立數據產權登記管理平臺,探索提高數據流通效率和收益分配公平的有效手段,鼓勵部分地區先行開展試點。制定數據規范,定義數據標準,建立統一的數據市場交易規則,明確數據交易的標準規范及合規性評估辦法。二是健全數據共享和開發利用機制。培育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促進數據要素開發利用。建立健全國家公共數據資源體系,推動公共數據資源安全有序開放。構建數據開放共享服務平臺,推進公共數據、企業數據和個人數據的開發利用,實現高質量數據要素供給。
第六,建立數字平臺監管體制機制,促進數實深度融合安全有序推進。一是建立引導平臺企業合規經營的立體監管體系。政府引導平臺建立合規管理體系和合規監督配套審查機制,通過合規審查評估方式督促平臺合規落實,促進平臺經濟發展。二是健全平臺經濟監測預警機制。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以技術賦能實現政府對平臺企業全流程監管,提升對平臺經濟的監管能力。持續提升平臺違規風險預警能力,在技術賦能下加強對利用數據、算法優勢實行壟斷行為的研判和預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