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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成運(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黨委書記、主任)
大力發展養老金融,既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必然選擇,也是優化社會保障體系、釋放銀發經濟潛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路徑。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這要求金融體系深度參與其中,積極發展養老金融。當前,銀發經濟蓄勢待發,亟須通過金融手段激發養老市場活力,形成“金融+產業”的良性循環。
發展養老金融具有戰略支撐作用。發展養老金融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舉措。當前,我國已經進入中度老齡化社會。截至2024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3.1億人,占全國人口的比例達22%。預計到2035年,老年人口將突破4億人,進入重度老齡化階段。1962—1973年嬰兒潮出生人口已逐漸步入老年期,少子化與家庭規模小型化導致代際養老壓力凸顯,傳統養老保障體系面臨結構性失衡,進一步加劇了養老需求保障的緊迫性。養老金融是聯結資金端、資產端、服務端、產業端的重要樞紐和策源地,對發展銀發經濟、激發養老市場活力具有系統性作用。發展養老金融是實現億萬老年人從“老有所養”邁向“老有善養”的金融橋梁,是促進中國特色金融和養老事業高質量發展良性循環的關鍵著力點。
為銀發經濟提供源頭活水。從實際情況看,銀發經濟生態呈現出地域分布和服務質量上的不均衡,特別是銀發經濟前期投入大、回收周期長、投資回報率偏低,不僅影響了商業銀行信貸投放的積極性,也制約了社會資本的投資熱情。養老金融是養老市場的“催化劑”,以資金為紐帶,貫通養老金積累、產業投資、服務消費全鏈條,能夠解決產業發展的瓶頸問題,為銀發經濟提供持續動力,是將老齡化壓力轉化為經濟動能的關鍵引擎。
有利于激活市場供給動能。從政策性工具方面看,有普惠養老專項再貸款、養老專項債券等工具,還有最新推出的服務消費與養老再貸款;從市場化融資方面看,保險資金投資養老產業已形成重資產、輕資產和輕重結合等多種模式;從直接融資支持方面看,符合條件的銀發經濟企業可在創業板、北京證券交易所等上市融資,這都極大地拓寬了養老產業的融資渠道。此外,養老金融還可通過“金融+服務”的融合,不斷拓展養老產業生態邊界。
破解養老金融的結構性梗阻。養老金融教育缺失。目前,廣大人民群眾對養老金融的認識還很滯后,很多人仍停留在儲蓄養老的階段,甚至部分老年人因金融素養不足而陷入非法集資陷阱。金融營銷宣傳行為規范不到位,故意夸大收益、隱形捆綁搭售等誤導老年金融消費者的現象也不時出現。第五次中國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抽樣調查數據顯示,我國從事投資理財活動的老年人比例從2015年的2.2%上升到2021年的2.7%。被訪老年人中97.3%沒有購買任何投資理財產品,1.0%選擇“股票”,0.8%選擇“基金”,0.4%選擇“國債/債券”,1.1%選擇“其他理財”。這表明老年人的金融消費意識較弱,或個人財富管理的能力不足,容易受到不良金融營銷行為、惡意金融詐騙行為等誘導。
養老金融產品與服務供給不足。很多金融產品打著“養老”的旗號,本質上和非養老型金融產品沒有差異。市場上的養老金融產品(如儲蓄、理財、保險)高度同質化,難以匹配不同收入、風險偏好和健康狀況的老年人需求。例如,銀行養老理財產品多數僅在期限或收益率上微調,而針對失能老人、農村老人等普惠型產品開發滯后。我國個人養老金普及率高但購買率偏低,從開戶到最終購買的轉化率不足。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信托等創新產品受制于適老化設計不足、用于保護老年消費者權益的法規細則不完善,推廣效果有限。商業健康保險在老齡化社會背景下,尚未完成主動的適老化改造,老年人群專屬健康保險產品供給嚴重不足。銀行、保險、基金等機構各自為戰,缺乏一站式服務平臺,服務協同性差。
養老金融對產業支持薄弱。養老機構尤其是社區居家型機構,多為輕資產運營,缺乏抵押物,難以獲得銀行貸款。而普惠養老專項再貸款規模較小,遠不能滿足需求。因此,盡管近些年養老床位、社區照護等需求激增,但產業投融資仍依賴政府主導,社會資本觀望情緒濃,參與積極性不高,長期回報周期與盈利壓力抑制了市場活力。政府引導基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等政策工具的應用尚未普及,產業引導效果不明顯,養老領域財政資金投入的績效水平亟待提升。另外,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等新型融資工具雖已納入政策支持范疇,但尚未形成可復制的落地模式,養老產業規模化發展的資金缺口依然顯著。產融結合深度不足,雖存在“保險+養老社區”模式,但健康管理、長期護理等增值服務整合不夠,未形成閉環生態。
養老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滯后。養老信用體系建設是養老金融支持銀發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養老機構和養老床位盡管在我國養老格局中占比較低,但在我國養老服務體系中發揮著關鍵的輻射帶動作用和骨干節點的支撐作用,是我國在養老領域數十年來持續投資形成的固定資產。每個養老機構和每張養老床位都有相應的建設成本、運營成本和運營現金流,在養老領域形成了數千億元甚至上萬億元的資產。當前,以信用為基礎的養老機構投資、融資、運營、資產流通等機制尚未建立起來,“信用養老”的氛圍和生態尚未形成,銀行、保險、信托等金融機構難以有效識別養老機構信用風險,增加了信息不對稱,成為制約投融資的瓶頸。
農村養老金融資源匱乏。農村地區適老化金融基礎設施落后,普惠型產品供給不足,養老服務融資支持力度遠低于城市。有關調查顯示,農村基礎養老理財產品覆蓋率不足城鎮的三分之一,專屬涉老保險產品近乎缺失;村級助農取款點大多無法辦理養老理財業務,電子渠道適老化改造率不足20%,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率偏低。
推動養老金融高質量發展。推動養老金融立法。養老金融涉及銀行、保險、證券等多個行業,但現有監管框架條塊分割,缺乏統一的法律法規。應推動研究制定養老金融促進法,明確政府、市場與社會的權責邊界,構建涵蓋養老金管理、服務供給與產業投融資、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框架。加強養老金融專責部門與隊伍建設,統籌協調跨部門監管規則,統一產品準入標準與風險監測機制,避免監管重疊或空白。
創新養老金融多元化供給。大力發展第三支柱養老金,需突破現有稅優模式局限性,對低收入群體實施全周期免稅政策,鼓勵銀行、保險機構開發差異化的全生命周期產品,如按需定制的終身年金、與護理服務掛鉤的保險計劃,滿足不同風險偏好與支付能力的需求。引導金融機構圍繞老年群體特性設計產品,優先發展收益穩健、期限靈活的養老理財與目標基金,探索“以房養老”反向抵押貸款的標準化模式,明確產權處置與風險分擔規則。對保險公司開發的老年專屬健康險產品給予相應稅收減免,支持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對投資養老社區、康復醫院的險企給予土地優先供應和相關減免優惠,調動創新積極性。結合康養消費升級趨勢,推進“金融+旅居”融合,試點康養社區會員制金融產品,整合醫療、居住與休閑資源,提供一站式服務方案。同步提升服務適老化水平,簡化產品購買流程,在銀行網點增設老年服務專崗,推廣遠程視頻核保、上門簽約等便利化措施,降低使用門檻。
推動養老產業市場化融資。破解養老產業融資困境,需加快養老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落地,通過增信、風險補償等舉措增強底層資產吸引力,引導保險資金、政策性金融資金與社保基金等長期資金參與。支持地方政府與金融機構聯合設立養老產業投資基金,以“母基金+子基金”形式撬動社會資本,重點投向系統重要性養老設施、骨干節點養老設施、智慧養老設備、社區嵌入式服務等短板領域。鼓勵央企、國企整合存量物業資源,通過“改造運營+資產證券化”模式盤活閑置資產,并給予改造補貼、運營稅收減免等定向支持,提升項目可持續性。綜合運用金融工具服務銀發經濟融資與風險管理,實施普惠養老專項再貸款計劃,向符合條件的公益型和普惠型的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體系以及相關老年產品制造企業等提供資金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增加對養老服務設施和銀發經濟產業項目的資金投入。
健全養老信用支撐體系。推動養老領域信用基礎設施建設,建立養老企業信用檔案庫,整合工商注冊、行政處罰、服務投訴等多維度數據,動態生成企業信用評級并向金融機構開放查詢權限。加強養老機構、養老企業信用信息披露。試點養老機構信用評級市場化改革,引入第三方專業評級機構,針對醫養結合機構、社區養老機構等不同類型主體制定差異化評估標準,將結果與醫保定點資格、政府補貼發放等政策掛鉤。探索“信用+金融”創新應用,對信用評級較高的養老企業,允許以其政府購買服務合同、應收賬款等未來收益權作為質押物申請貸款,同時鼓勵金融機構開發“信用貸”“履約險”等產品,為輕資產運營主體拓寬融資渠道。
補齊農村養老金融服務短板。圍繞廣大農村人群增加養老財富儲備、便利獲取金融服務等需求,創新設計簡單、流程便捷、費用實惠的養老金融產品。結合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戰略,通過優化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送金融服務進村等方式,為農村老年群體提供養老金查詢、存取款等基礎金融便捷服務。針對農村養老需求加大金融資源傾斜力度,支持鄉村旅居式養老服務等農村特色養老產業發展,推動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網絡布局。
加強養老金融知識宣傳教育。建立常態化養老金融知識普及機制,依托社區網格、老年大學等場景開展“反詐防騙”案例教學,編制通俗化產品手冊,幫助老年人識別正規產品與非法集資陷阱。通過微信公眾號、短視頻平臺,為老年群體提供更便捷、生動的金融教育,提升老年群體對金融風險的理解和應對能力。推動金融機構與社區合作設立“養老金融服務站”,提供面對面咨詢與糾紛調解服務,提升服務可及性與公信力。推動個人養老信用檔案建設,將繳費記錄、投資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引導公眾形成長期儲備意識,為多層次養老生態培育理性參與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