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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光明網理論學術動態導讀關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中國式現代化、精神文明建設、新就業群體高質量發展等話題,歡迎網友踴躍參與討論。
【蒲長春:黨的領導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根本政治保證】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統一戰線教研部副主任蒲長春指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健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制度機制是新時代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動民族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和重大課題。黨的領導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根本政治保證。必須把加強和完善黨的全面領導貫穿民族工作各領域各環節,通過制度機制予以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應把民族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從政治上把握民族關系、看待民族問題,形成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管理、統戰部門牽頭協調、民族工作部門履職盡責、各部門通力合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格局。通過健全完善黨委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民族工作的體制機制、黨委統戰部領導民族工作部門的體制機制、民委委員制等,實現黨對民族工作的組織領導常態化、制度化。加強民族工作干部人才隊伍建設,完善民族地區和少數民族干部培養使用的政策機制,完善民族地區招才引智的政策機制,加強民族地區基層組織和政權建設的制度機制構建。
摘編自《學習時報》
【周丹: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是中國式現代化的根本要求】
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哲學研究所副所長周丹強調,中國式現代化不僅重視經濟建設的基礎性作用,而且重視文化建設的精神引領作用。這種兼顧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發展范式,實現對“單向度”現代化范式的超越。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既是對唯物史觀的繼承發展,又是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根本要求,同時也是對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如何處理兩者關系的明確回答。縱覽西方文明發展史,西方現代化進程體現為資本主義制度確立、發展的過程。資產階級曾借助理性啟蒙打破了禁錮人們思想的囚籠,但在資本邏輯的驅動下,以無償占有剩余價值實現資本增殖的發展模式,無可避免地使西方現代化陷入資本拜物教的泥沼。正如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指出的:“它使人和人之間除了赤裸裸的利害關系,除了冷酷無情的‘現金交易’,就再也沒有任何別的聯系了。”這種金錢至上的畸形義利觀,“把人的尊嚴變成了交換價值”,使人忽視了自身精神世界的真實需要,物質堆砌與精神貧瘠形成強烈反差。在西方現代化進程中,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之間存在著無法彌合的巨大裂隙。中國式現代化打破了“現代化=西方化”的迷思,走出一條將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同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相聯系的發展道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正是其中應有之義和必然要求。
摘編自《經濟日報》
【袁健:“精神富有”標志著一種新的文明形態】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培訓研修中心(西北師范大學)研究員袁健表示,“精神富有”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論述中一個內涵豐富、意蘊深刻的原創性概念、標識性概念,需要從多個維度深入理解和把握。從個體層面看,“精神富有”意味著人的精神世界的充實豐盈,包括堅定的理想信念、正確的價值觀念、高尚的道德情操、健康的審美情趣、豐富的知識儲備、積極的人生態度等。精神富有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可感知的。一個精神富有的人,能夠在物質條件有限的情況下保持內心的充實和滿足,在面對困難挫折時保持堅韌和樂觀,在日常生活中發現美、創造美、享受美。從社會層面看,“精神富有”體現為整個社會良好的文明程度和精神風貌。精神富有的社會,是崇德向善、見賢思齊的社會,是文化繁榮、創新活躍的社會,是人與人之間充滿信任、友愛、互助的社會。在這樣的社會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人心,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得到傳承弘揚,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充滿生機活力。從文明層面看,“精神富有”標志著一種新的文明形態。不同于西方現代化過程中出現的物質主義、消費主義、享樂主義,中國式現代化追求的精神富有是建立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基礎上的,是以人民為中心、以人自由而全面的發展為目標的。這種精神富有不是少數人的特權,而是全體人民共同享有的;不是與物質富足相對立的,而是與之相互協調、相互促進的。
摘編自《人民日報》
【類延村:做好管理服務工作,促進新就業群體高質量發展】
重慶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學分中心研究員、西南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類延村表示,伴隨數字經濟高速發展和新業態蓬勃興起,新就業群體不斷涌現,成為服務城市發展的活躍力量。新就業群體隊伍日益龐大,類型多樣、特點各異,做好管理服務工作成為促進其高質量發展的現實命題。不斷完善新就業群體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管理護“新”的制度體系。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政策,為新就業群體拓展就業空間提供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健全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制度,暢通新就業群體評價上升渠道。立足新就業群體職業特性,圍繞工作和休息時間、勞動報酬、社會保障及平臺企業運行規范等重要事項,出臺系列勞動者權益維護指引性規則或服務指南,尤其是在平臺算法規制、利益分配、勞動爭議及糾紛處置等層面創設公平性的制度環境,為新就業群體權益維護提供全維度政策支持。此外,積極開展新就業形態領域地方立法探索,為新就業群體合法權益維護設置激勵性、人性化的權威規則保障,進而提升制度執行的效度。比如,2024年,江蘇省連云港市制定全國首個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的地方決定;2025年5月,安徽省就全國新就業形態領域首部省級立法草案向社會征求意見。新就業群體權益維護進入地方創制性立法發展的軌道,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范圍、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職責、平臺及用工合作企業的用工責任、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權利構成及維護逐步法定化和明晰化,管理護“新”形成體系化、制度性的發展程式。
摘編自《光明日報》
(光明網記者陳銳海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