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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呂越(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教授,全球創新與治理研究院執行院長)
2013年9月和10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出訪哈薩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亞期間,先后提出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標志著共建“一帶一路”重大合作倡議正式提出。2015年12月,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以“數字絲路·合作共贏”為主題開設分論壇并成功舉辦。2017年5月,習近平主席在“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的開幕式主旨演講中,正式提出“要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建設21世紀的數字絲綢之路”。作為共建“一帶一路”的重要組成部分,“數字絲路”在助力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彌合全球數字鴻溝、搭建數字對話機制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就,為中國構建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提供了關鍵支撐。
“數字絲路”發展的重大成就
不斷達成務實成果,加快凸顯合作成效。截至2022年年底,中國已與17個國家簽署“數字絲綢之路”合作諒解備忘錄,與30個國家簽署電子商務合作諒解備忘錄,與18個國家和地區簽署《關于加強數字經濟領域投資合作的諒解備忘錄》,在數字基礎設施、數字貿易與跨境電商、數字治理等領域已經取得了顯著成效。此外,數字合作仍在推進,更多共識持續達成。2023年10月,第三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期間,包括中國在內的10余個國家共同發起了《“一帶一路”數字經濟國際合作北京倡議》,達成加強數字互聯互通、推動工業數字化轉型等20項共識。
持續縮小數字鴻溝,普惠共享數字成果。當前世界各國在數字基礎設施布局、數字技術開發應用等方面依然存在顯著差異。以“數字絲路”為契機,中國近年來攜手亞歐非部分國家,夯實數字基礎設施,著力縮小全球“數字鴻溝”。例如,中非合作論壇成立以來,中國企業幫助非洲國家新增和升級了約15萬公里的通信骨干網絡,服務約7億的用戶終端。此外,當前非洲地區約80%的3G網絡、70%的4G網絡基礎設施是由中國企業投資建設,同時5G網絡建設也在攜手共建過程中。在亞洲地區,中國電信集團幫助老撾政府打造的數字化警務信息平臺系統,有效提升了當地的警務處置效率和數字化水平。
打造全球公共產品,搭建數字合作平臺。自“數字絲路”提出以來,中國不斷加快推動全球數字領域的深層次交流與合作,加強全球數字經濟領域的合作交流。包括提出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牽頭發起《數字化轉型伙伴行動倡議》《全球數據安全倡議》,以及舉辦世界互聯網大會烏鎮峰會、數字中國建設峰會、智博會高端論壇等高級別交流活動等。相關國際論壇與倡議圍繞數字安全、數字經濟和數字基礎設施建設等多項議題,推動世界各國圍繞數字經濟發展問題開展了深入溝通與交流,并取得了廣泛的國際共識。
“數字絲路”發展的潛在挑戰
數字設施及人才配套依然相對不足。盡管“數字絲路”提出以來,中國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攜手推進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并取得了豐碩成果。但由于共建國家多為發展中國家,通信基站、光纜電纜等數字設施建設起步較晚,因此制約了“數字絲路”建設的縱深發展。就非洲地區而言,僅南非、尼日利亞、肯尼亞和摩洛哥四國便占據了非洲數據中心總額的50%,數字設施的不平衡導致非洲地區對數字化發展機遇的把握相對不足。此外,人才不足也是制約各國“數字絲路”發展的重要因素。
數據確權與隱私保護仍需深入探索?!皵底纸z路”合作將會帶動海量的數據流和信息流,數據要素效力也將伴隨各國的數據開發與開放迅速提升,但同時也或將催生一系列的安全問題。一方面,數據“確權”有待進一步明確。數據的所有者、生產者、使用者和管理者究竟誰是真正的權利主體及享有哪些權利,需要進一步厘清。另一方面,個人隱私信息等數據安全亟需重視。由世界經濟論壇發布的《2021年全球風險報告》和聯合國發布的《我們的共同議程》等重要報告,圍繞網絡安全風險及線上空間治理等問題展開了深入討論。
全球數字治理有待達成更多共識。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對數字領域國際標準和規則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當前全球尚未形成統一的國際數字治理規則框架。以高質量共建“數字絲路”為契機,推動提升中國在全球數字治理中的參與度與話語權,仍任重道遠。
“數字絲路”發展的對策建議
持續加強數字配套設施建設,夯實“數字絲路”發展底座。首先,有效提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的數字基礎設施水平。包括為共建國家的無線基站、算力中心、光纜電纜、數據存儲等數字設施布局提供技術和金融支持等。要立足各國數字化發展階段與差異,因地制宜對標高水平的建設要求。其次,著力推廣和應用各類數字技術賦能產業升級。包括加大對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虛擬現實等技術的開發和應用,促進中國與共建國家的信息網絡互聯互通,多措并舉進一步縮小全球數字鴻溝。最后,通過數字人才的培養交流進一步加強與共建國家的數字合作。拓寬中國針對共建國家的數字人才留學通道,推動數字經濟領域技術援外和能力建設等,讓數字經濟發展紅利切實惠及各國人民。
著力平衡數據開放與安全,筑牢“數字絲路”法治保障。首先,加快建設數據確權制度并向“數字絲路”合作國家推廣宣傳。探索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三權分置”的產權制度,以立法形式劃分數據安全保障責任,促進數據的有序流通利用。其次,探索共建共享的數據要素治理模式,打破數據要素的流通壁壘。推動共建“一帶一路”支點國家聯合打造“數字驛站”,共同推動數據要素搜集、整理及交換的系統化、規?;椭悄芑?,通過數據價值共享與風險共擔平衡開放與安全。此外,還可以通過價格機制探索更加高效的數據交易方式,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能力,推動數據資源實現持續增值。最后,推動隱私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加強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借鑒歐盟的《數字市場法》“守門人”制度,要加大對大型數字企業的權力約束與管理,規制企業對個人隱私數據的使用標準,對數據使用及交易開展全流程管控,確保消費者的敏感信息不被泄露。
深度參與全球數字治理,加深“數字絲路”交流合作。首先,繼續完善“數字絲路”的頂層設計與制度保障,圍繞數據跨境自由流動、市場準入、知識產權保護等議題促進標準規則的“軟聯通”。充分利用“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世界互聯網大會等國際性平臺,協同推動形成數字經濟領域的“命運共同體”。其次,切實推動區域數字協議規則的協同賦能。包括落實《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一帶一路”數字經濟國際合作北京倡議》以及“數字絲綢之路”合作諒解備忘錄等數字協議,助力達成更多政策共識,加強協議的協同賦能效應。最后,加快推進《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談判進程,廣泛參與數字貿易與電子商務相關的國際議題談判。并積極在國內自貿區、自貿港對部分高標準數字貿易規則開展先行先試,為深入參與全球數字治理持續夯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