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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封麗霞(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
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我們黨的一個偉大創造。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新時代以來,我們黨對社會主義法治的理論認識和實踐探索達到了新的歷史高度,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法治的關系作出重要論述,強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深刻理解這一重要論斷,準確把握二者內在聯系,對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重要意義。
法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
市場經濟是市場決定資源配置的經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既具有市場經濟的普遍特征,又把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和市場配置資源的有效性結合在一起。法治,強調在法律框架內調整各類主體的利益關系,可有效保障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
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必須依靠完善的法律制度體系確認主體資格、規范市場行為、維護市場秩序,進而形成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使價格信號真實反映供求關系和資源稀缺程度,確保競爭機制有效發揮作用,引導資源流向效率最高的領域,實現資源最優配置。發揮市場經濟價值規律、競爭規律、供求規律的作用以及維護公平競爭和誠實守信的市場秩序,也需要以法律的確定性、平等性賦予經營主體明晰的產權與公平競爭的機會,以法律的權威性、強制性保障契約自由和交易安全。
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要求政府管好那些市場管不了或管不好的事情。法治能夠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確保政府履行職能到位而不越位、不缺位,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既能提高宏觀調控的針對性有效性,推動生產要素暢通流動、各類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潛力充分釋放;又能為行政權力立規矩、劃紅線,規范行政決策程序,避免違背市場規律的不合理行政干預。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為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提供了從頂層設計到微觀運行的全方位制度化保障,保證了市場經濟發展堅持社會主義方向。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要素市場制度和規則、市場經濟基礎制度等,均需進一步發揮法治的引領推動作用。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據,改革和法治同步推進,方能為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提供有力支撐。
法治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功能與作用
從世界現代化史來看,凡是順利實現現代化的國家,都較好解決了經濟發展面臨的法治問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同時也伴隨著社會主義法治的不斷進步。充分發揮法治的確權、規范等功能,能夠從多方面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確認和保護產權。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保護產權是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法治能夠對產權進行清晰界定,并對相關爭議定紛止爭。有恒產者有恒心。只有產權清晰且保障有力,經營主體的權利義務邊界才能明確,安全感和獲得感才能大幅提升,進而形成鼓勵干事創業、創造財富的氛圍,推動市場預期改善、社會信心提振。
規范市場秩序。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各類生產要素流動頻繁。但市場調節也存在自發性、盲目性、滯后性的弱點和缺陷。將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組成的法律體系,與行政執法和司法審判有機銜接,能夠解決經濟運行過程中出現的無序競爭、侵害消費者權益、危害公共安全等問題,有力打擊各種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提升市場效率。法治通過確立清晰、透明的規則體系,界定經營主體權利義務,確立契約履行的法定框架,經營主體不必通過復雜協商或額外擔保即可建立信任,顯著減少締約、監督及糾紛預防成本。此外,法定程序能夠有效規范行政權力,經營主體可依據統一、明確的規則制定未來經營策略,使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幅降低,資源配置效率有效提升。
善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促改革促發展
加快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把法治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重點難點問題,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善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促改革促發展。
一是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堅持一視同仁、公平對待各種所有制經濟,把平等保護貫徹到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各個環節,對侵犯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的行為實行同責同罪同罰。針對當前民營經濟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需發揮法治作用,著力破除隱性壁壘,打破阻礙民營經濟發展的各類“卷簾門”“玻璃門”“旋轉門”,保障民營企業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二是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是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按照統一市場基礎制度、統一市場基礎設施、統一政府行為尺度、統一市場監管執法、統一要素資源市場以及持續擴大對內對外開放的基本要求,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離不開法治的“硬約束”。需進一步完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條例》,規范地方招商引資行為,更好引導產業發展,避免陷入“內卷式”競爭。強化政府公共服務職能,促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細化裁量基準、促進過罰相當,推動執法尺度統一。加強涉外法治建設,深化執法司法國際合作,依法保護外商投資權益,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持續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三是健全公正執法司法體制機制。行政執法是維護良好市場秩序的重要方式。司法是解決市場中糾紛的重要途徑,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推動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必須確保執法司法公正。一方面,加大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違法行為的查處懲治力度,糾正執法亂作為、不作為,嚴格規范涉民營企業執法活動,防范選擇性執法、運動式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另一方面,依法妥善解決不同經營主體間的利益糾紛和矛盾,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審慎采用限制人身和財產權利的強制措施,確保司法公正高效解決市場糾紛。
四是營造守法誠信的社會氛圍。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推動資源配置更加高效,離不開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個人等多方主體的深度參與、共同推動。需加快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強化各類主體的法治意識與契約精神,提升市場整體信用水平,推動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在全社會蔚然成風,不斷降低交易成本、維護交易安全,使企業能夠將更多精力、資源投入到創新領域,從價格競爭轉向價值競爭,進而提升市場效率、激發市場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