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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君(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社會主義民主研究中心副秘書長、副研究員)
面向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黨的二十大報告作出了“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總體部署,明確要求未來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到2035年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健全的總體目標。按照這一部署要求,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將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列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提出了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的改革任務。為此,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在守正創新中強化系統觀念,抓牢制度建設這一主線,拓寬各類民主渠道,豐富各層級民主形式,推動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盡快取得實質性進展。
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堅持和完善我國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是在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前提下來說的,需要在中微觀層面更好地落實。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實現途徑和最高實現形式,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能夠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保證各級人大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同時支持和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健全人大對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監督制度,在新時代用一系列法治成果和扎實舉措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斷走向深入。
在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過程中,需要重點做好如下幾項工作。強化人大監督方面,有必要加快推進監督法修改工作,增加人大常委會對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債務審查監督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強化人大預決算審查監督力度,切實增強人大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改進代表工作方面,除了要完善聯系代表制度、健全代表意見建議處理反饋機制,更要充分支持人大代表就近參加代表之家、代表聯絡站的活動,不斷完善代表履職記錄機制,推動人大代表密切聯系群眾、聚焦解決群眾關心的急難愁盼問題。集中民意民智方面,需要健全人大議事規則和論證、評估、評議、聽證制度,不斷提高議事質量與效率。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達平臺和載體,健全人民群眾參與立法、監督等工作機制,做好意見建議的吸納和反饋工作。
健全制度化協商平臺工作機制
協商民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優勢,對于實現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具有不可或缺的關鍵作用。一方面,協商民主深嵌于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全過程,內蘊著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的民主精神。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諦。這里所說的真諦,點明了中國的民主具有有事好商量或者說協商議事的民主精神,彰顯出以商量求共識的鮮明取向。另一方面,協商民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也是實踐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這種協商民主是實現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重要方式,是中國共產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能夠充分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特點和內在優越性。
在全面發展協商民主過程中,我們有必要將健全各類制度化協商平臺的工作機制作為重點來抓,切實發揚有事好商量的民主精神,加快完善協商民主體系,不斷豐富協商方式,進一步豐富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的制度化實踐。在協商渠道的協同發展上,各地區各部門需要結合自身實際,加快健全各類協商的制度化平臺,不斷加強各種協商渠道的協同配合,進一步推動線上線下協商平臺融合發展。在協商環節的有效貫通上,不管在哪個協商渠道哪個協商領域,都需要不斷健全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的落實機制,從協商于民、協商為民的全過程考量出發,推動完善協商成果的采納、落實和反饋機制。
作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人民政協需要聚焦黨和國家中心任務,把全過程人民民主貫穿于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全過程,不斷健全深度協商互動、意見充分表達、廣泛凝聚共識的機制,加強反映社情民意、聯系群眾、服務人民機制建設,進一步完善民主監督機制,充分發揮協商式監督作用,在推動協商民主建設中體現出示范引領作用。
完善基層民主制度體系和工作體系
基層涵蓋了廣大農村、城市街道社區和大量的企事業單位等,與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緊密相關。發展基層民主,需要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依靠一系列機構聯動、制度運行、程序運轉和功能發揮,把人民群眾的意愿、權利和創造融為一體,更好地維護和增進利益。在推動基層民主高質量發展過程中,有必要聚焦基層民主制度體系和工作體系建設,不斷提升基層民主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確保人民群眾意愿訴求的充分表達和有效實現。
展開來說,一是健全基層黨組織在同級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中發揮領導核心作用的制度機制,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把基層黨組織的領導貫穿于基層民主全過程和各方面。二是進一步完善辦事公開制度,在保障基層群眾知情權、監督權的基礎上,豐富人民群眾反映意見和建議的渠道,拓寬基層各類組織和群眾有序參與基層治理的渠道,充分發揮基層各類組織的協同作用,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治理格局。三是推動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從落實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要求、實行廠務公開、推進黨政領導與普通職工懇談協商等方面,探索職工參與民主管理的有效方式,在更好地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中構建更加和諧的勞動關系。
發揮統一戰線政治作用
統戰工作是全黨的工作,必須全黨重視、大家共同來做,構建完善黨委統一領導、統戰部門牽頭協調、有關方面各負其責的大統戰工作格局。完善大統戰工作格局,是做好新時代黨的統戰工作的重要保障,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凝心聚力的重要舉措。因此,必須以完善大統戰工作格局為總的努力方向,全面發揮統一戰線凝聚人心、匯聚力量政治作用,不斷促進政黨關系、民族關系、宗教關系、階層關系、海內外同胞關系和諧,把中華民族的智慧和力量匯聚到加快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
政黨關系、民族關系、宗教關系、階層關系、海內外同胞關系是我國政治和社會領域中涉及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重大關系,是新時代推動統戰工作高質量發展必須考慮的重要方面。因此,有必要瞄準完善大統戰工作格局這一總方向,從這些重大關系入手做好潤物細無聲的工作,進一步增強最廣泛愛國統一戰線的凝聚功能。
政黨關系方面,需要堅持和完善中國新型政黨制度,加強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團結合作,健全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制度,為更好發揮黨外人士作用創造便利條件。民族關系方面,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健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制度機制,研究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全面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宗教關系方面,需要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繼續系統推進我國宗教中國化,進一步加快宗教事務治理的法治化步伐。階層關系方面,應該考慮完善黨外知識分子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政治引領機制,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的政策體系,健全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工作機制。海內外同胞關系方面,需要不斷完善港澳臺和僑務工作機制,形成共同致力于民族復興的強大力量。
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關鍵時期,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既是必然要求,更是必要之舉。我們必須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貢獻更大的民主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