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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省龍(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教研部教授 、華僑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特聘教授)
人工智能(AI)作為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核心驅動力,正在對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國際政治經濟格局等方面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4月2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二十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正視差距、加倍努力,全面推進人工智能科技創新、產業發展和賦能應用,完善人工智能監管體制機制,牢牢掌握人工智能發展和治理主動權”。這一重要論述為我們構建中國特色人工智能治理體系,牢牢掌握人工智能發展和治理主動權,推動人工智能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深刻認識人工智能發展面臨的新形勢
當前,人工智能進入技術加速突破與廣泛應用交織的發展階段,既展現出賦能經濟社會轉型的巨大潛力,也帶來倫理失范、數據濫用、算法偏見、責任不清等多重挑戰。人工智能逐漸從實驗室走向經濟社會各領域,治理滯后與風險外溢問題日益凸顯。
人工智能行業快速發展。近年來,語言大模型、多模態模型、智能體和具身智能不斷實現快速突破,在產業規模、投融資、企業數量等方面保持高速增長。國際數據公司(IDC)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2024年全球人工智能(AI)互聯網技術總投資規模為3,158億美元,并有望在2028年增至8,159億美元;中國人工智能支出占亞太地區總支出超過50%,預計到2028年總投資規模將突破1000億美元。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人工智能發展,近年來完善頂層設計、加強工作部署,推動我國人工智能綜合實力整體性、系統性躍升。根據國務院《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到2030年,我國人工智能核心產業規模超過1萬億元,帶動相關產業規模超過10萬億元。
人工智能加速經濟社會變革。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工智能作為引領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戰略性技術,深刻改變人類生產生活方式”。不同于其他顛覆性技術,人工智能的發展并不局限于某一特定產業,而是能夠支撐所有產業變革的通用型技術。當前,人工智能技術普遍應用于醫療、教育、交通、農業、工業、金融、文化、生態等領域,為經濟社會發展帶來深刻變革。以Deepseek為代表的中國人工智能大模型快速崛起及其廣泛應用,不斷提升城市治理、公務服務、能源管理、環保監測的治理效率和決策科學性,為國家治理帶來數字化、智能化的變革機遇,助力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人工智能發展帶來新風險新挑戰。人工智能技術加速迭代,正迎來爆發式發展,在賦能經濟發展、提升社會治理效能、便利人們生活等方面帶來前所未有發展機遇,也帶來前所未遇風險挑戰。當前,人工智能系統在算法設計、數據訓練、決策執行等環節中的算法不透明、模型歧視、隱私泄露、責任認定模糊等問題日益凸顯,技術內生風險和系統衍生風險交織疊加,成為制約其健康可持續發展的主要障礙。例如,人工智能算法在缺乏監督的情況下,可能延續甚至放大已有的社會偏見;數據使用過程中的個人信息濫用,也極易引發用戶信任危機;當系統自動決策發生錯誤時,責任歸屬難以界定,加劇了社會公眾對人工智能技術安全性的擔憂。更為嚴峻的是,人工智能作為一種高度專業化、技術迭代速度極快的前沿科技,其發展突破了傳統技術治理的框架,導致現有法律規范、倫理原則與治理機制在實踐中頻頻滯后,難以形成有效的制度約束和監管體系。這種“技術超前、治理滯后”的局面,使得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的難度進一步加大。
二、構建中國特色人工智能治理體系是掌握人工智能治理主動權的必然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面對新一代人工智能技術快速演進的新形勢,要充分發揮新型舉國體制優勢,堅持自立自強,突出應用導向,推動我國人工智能朝著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發展”。結合人工智能發展的前沿趨勢、收益風險以及治理難點來看,中國特色人工智能治理的關鍵在于通過政策制定、法律監管、倫理指導等系統化、制度化的框架,秉持以人為本、智能向善的原則,促進人工智能技術的不斷創新發展,有效規避技術帶來的風險挑戰,實現人工智能技術紅利最大化和風險最小化的動態平衡。構建中國特色人工智能治理體系,是適應人工智能發展新趨勢、強化科技治理戰略布局的重要舉措,也是從局部探索向系統治理轉變的關鍵選擇,對推動新質生產力形成、驅動高質量發展,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維護科技安全和數字主權,促進全球科技治理體系變革,具有重要意義。
構建中國特色人工智能治理體系是減少技術風險、確保安全可靠的有效手段。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加強網絡安全體制建設,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監管制度。”隨著人工智能在經濟社會發展各個領域取得超出人們預期的突破,人工智能的系統性風險也呈現多樣化、復雜化趨勢,甚至存在技術失控、反噬人類的風險。因此,必須高度重視管理技術風險,提高人工智能系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只有牢牢把握人工智能發展趨勢和規律,構建中國特色人工智能治理體系,加快推進國家層面關于人工智能的綜合性立法和制度建設,才能協調好技術發展與制度回應之間的關系,從根本上厘清技術發展的目標與路徑,加強制度化治理、系統性監管和全鏈條規范。同時,通過完善相關治理體系,有助于在法律法規、倫理約束、行業自律與公眾監督等層面協同發力,提升國家在人工智能技術領域的治理能力和主動權,引導人工智能技術在規范有序的軌道上健康發展。
構建中國特色人工智能治理體系是引導智能向善、增進民生福祉的關鍵舉措。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加強人工智能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結合,從保障和改善民生、為人民創造美好生活的需要出發,推動人工智能在人們日常工作、學習、生活中的深度運用,創造更加智能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當前,人工智能的廣泛應用,正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生活品質和幸福感,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通過構建中國特色人工智能治理體系,可以進一步強化“智能向善”的宗旨,并在政策層面突出“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導向,及時掌握民之所需、回應民之所求,引導人工智能技術更多投向民生短板,更好服務于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同時,只有建立健全人工智能倫理準則和規范,加強科技倫理建設和人文關懷,推動形成“價值引領+技術監管”雙輪驅動模式,才能有效減少和防范倫理隱患。
構建中國特色人工智能治理體系是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提升國際競爭力的重要保障。高質量發展不僅強調經濟增長的速度,更關注增長的質量、結構與效益。在人工智能成為新質生產力關鍵引擎的今天,構建中國特色人工智能治理體系,一方面能夠營造更加穩定、透明、公平的技術發展環境,增強企業創新動力和投資信心,從而加快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數字政府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另一方面,有助于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培育壯大智能產業,使人工智能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新動能。同時,作為一項通用技術,人工智能是提升國家競爭力、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抓手。當前,世界主要國家加緊出臺人工智能領域相關規劃和政策,力圖在新一輪國際科技競爭與全球發展變局中掌握主導權。構建中國特色人工智能治理體系,通過強化標準制定、產業引導和國際規則參與,可以有效提升我國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三、積極探索構建中國特色人工智能治理體系的實現路徑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把握人工智能發展趨勢和規律,加緊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度、應用規范、倫理準則,構建技術監測、風險預警、應急響應體系,確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構建中國特色人工智能治理體系必須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在兼顧安全和發展的基礎上,把創新作為第一動力、把安全作為底線要求、把普惠作為價值追求,形成具有廣泛共識的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和標準規范,不斷提升人工智能技術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性、公平性。
近年來,中國特色人工智能治理體系建設正在加速推進,《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新一代人工智能倫理規范》、《關于加快場景創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應用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的發布、為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和應用提供遵循;《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出臺,構筑起我國數據治理和倫理審查的制度基石,有效促進人工智能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面對快速發展的人工智能技術,相關法律滯后、監管方式不當、治理碎片化等問題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亟需通過強化頂層設計、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以及推進協同共治等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深化。
強化頂層設計,完善治理框架。充分發揮新型舉國體制優勢,統籌制定具有戰略性、前瞻性、系統性的發展規劃,并根據人工智能技術發展的趨勢,明確不同階段的政策目標和實現路徑。成立跨領域、跨部門的協作機制,明確各部門在人工智能領域的職能與責任,解決不同政府部門、地方政府與企業之間的治理碎片化問題,強化整體治理能力。建立完善人工智能安全監管平臺,加強對人工智能發展態勢、安全風險等重大問題的研究,及時研判新興技術帶來的潛在風險,定期發布人工智能安全風險防范指南,不斷豐富價值對齊、紅隊測試、評估評測等技術工具,為行業企業、政府部門等各類主體防范人工智能安全風險提供指導。
加強倫理規范和價值引導,明確治理導向。充分發揮人工智能倫理與治理工作委員會職能,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智能向善”的理念,及時根據人工智能的發展態勢進行定期倫理審查和風險評估。推動企業和科研機構設立獨立的倫理監督機構,自覺加強倫理審查,主動披露研發過程中的倫理問題,防止技術濫用。加強對公眾的人工智能倫理教育,特別是對從事人工智能開發的技術人員進行倫理風險識別與應對能力的培養,提升社會對技術倫理的認知水平。
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夯實治理基礎。及時出臺針對人工智能技術研發、應用和監管的專項法律法規,明確人工智能系統中的算法透明性、可解釋性和責任歸屬問題。加強對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的監管,特別是在數據跨境流動與多方共享的情境下,制定嚴格的監管措施,確保數據處理的合規性。根據不同的行業特性,制定針對人工智能技術的行業標準和操作指南。針對人工智能領域的技術創新,完善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避免技術成果的濫用和侵權。
推進多主體參與的協同治理,完善治理格局。搭建政府、企業、學術機構、社會組織等各方參與的跨界治理平臺,促進多方信息共享與協作,加強技術研發與治理政策之間的對接。政府應創新監管方式,實施發展性監管,為人工智能的發展提供開放、包容的監管環境;優化治理工具使用,堅持敏捷治理、動態監測,提高治理實效。企業應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在政府統籌指導下,逐步建立數字規則體系,確保其產品和服務符合法律、倫理和社會規范。科研機構則需要加強技術創新和倫理審查,評估人工智能技術的潛在風險,為相關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學依據。社會組織和公眾通過參與公共討論、提交意見和建議等方式,推動人工智能治理體系的透明化。
確保關鍵技術自主可控,提升治理效能。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主攻關鍵核心技術,以問題為導向,全面增強人工智能科技創新能力,加快建立新一代人工智能關鍵共性技術體系,在短板上抓緊布局,確保人工智能關鍵核心技術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加大對人工智能領域基礎研究和關鍵技術攻關的支持力度,通過設立專項基金、政策激勵等方式,鼓勵科技企業與科研機構在高端芯片、基礎軟件等方面加強核心技術研發,減少對國外技術的依賴,牢牢掌握技術主權。建立和完善數字主權框架,強化對數據資源和數據流動的控制與保護。
促進國際交流與合作,提供治理框架。始終秉持開放包容、多邊合作的理念,積極參與國際人工智能治理標準與規則的制定,主動貢獻具有中國特色的治理方案,著力推動全球智能發展差距的彌合,倡導在技術標準、發展戰略和治理規則等方面達成廣泛共識,為推動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提供新的框架,確保全球治理體系的公平性和包容性。通過“一帶一路”數字合作網絡共享人工智能治理實踐成果,推動與相關國家在人工智能技術研發、應用、倫理等方面的合作,加強與全球領先的人工智能企業、科研機構的技術交流,縮小全球數字鴻溝,避免技術割裂與封鎖,確保人工智能真正成為造福全人類的普惠技術。